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威新材
股票代码:300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日松
住所:哈尔滨市道外区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使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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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2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第二节释义…………………………………………………………………………4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四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五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八节备查文件……………………………………………………………………10
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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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
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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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日松
上市公司、公司、德 指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威新材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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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李日松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301041962013*****
住所 哈尔滨市道外区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
联系电话 86-13390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日松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
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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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德威新材《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54 名激励
对象发行了 6,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德威新材总股份数量由 400,428,954 股变
更为 406,828,954 股。因上述新增股份上市,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5.02%被动下降至 4.94%,不再属于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德威新材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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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德威新材《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54 名激励对象发行了 6,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德威新材总股份数量由 400,428,954 股变更为 406,828,954 股。
因上述新增股份上市,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5.02%被动下降至 4.94%,不再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 本次股权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李日松 20,107,239 5.02% 20,107,239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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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德威新材非公开发行的 20,107,239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除上述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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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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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地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0512-53229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日松
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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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 江苏太仓市沙溪镇沙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南东路 99 号
股票简称 德威新材 股票代码 300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李日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
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注:公司 2015 年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0,107,239 股 持股比例:5.02%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0 万股 变动比例:0.08%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0,107,239 股 持股比例: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是□ 否□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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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
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
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日松
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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