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6-02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珠江钢琴”)拟参与投资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即“广
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下称“国资创新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3 年 3 月,经广州市政府第 14 届 5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广州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广州市国资委”)统筹和指导下,由越秀集团、
无线电集团等市属企业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旨在发挥国有
资本在广州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其中一期基金规模 24.02 亿元(币种:人民
币,下同)。珠江钢琴以自有资金出资 9,000 万元,占认缴总额的 3.75%。
为大力推进以创新促发展,增强国有经济在广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
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国有资本引导放大功能,广州市国资委拟由广州越秀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秀产投”)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国资
创新基金。国资创新基金总规模 200 亿元,首批拟募集 16 亿元,珠江钢琴拟以
自有资金出资 9,8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国资创新基金。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珠江钢琴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总规模 200 亿元,其中首批拟募集 16 亿元
3、注册地:广州市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5、存续期:5+1 年
6、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辅以夹层投资、债权投资
7、投资策略:以创新为投资策略,围绕广州市着力发展的关键优势产业进
行投资,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以资本的力量聚
焦体制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模式创新等
8、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国资创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
为越秀产投。
越秀产投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恕
慧,是经广州市国资委审核备案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越秀产投为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产业基金管理平台,旗下管理基金包括广州国
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广州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累计管理规模超过
200 亿元。
9、有限合伙人:国资创新基金拟募集 10 个广州市国资系统法人股东成为国
资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0、出资方式:国资创新基金采用国企出资与社会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国有
资本在母基金运作上起主导作用,围绕国资大力发展的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进行
投资。在子基金层面引入社会出资,利用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以有限国有资本
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产业投资规模,发挥国有资本在重点发展领域中的引
领和带动作用。
11、管理费:基金管理费为实际到位资金的 1.5%。根据基金实际到位资金
按年度于年初提取,如一年内资金分批到位,则按资金到位时间分阶段提取。
12、收益分配:根据具体基金经营效益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决策分配。当基
金年化收益率达到 7%~10%(含 10%)的收益部分,基金管理人提取 5%的绩效提
成,全体合伙人对剩余收益部分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当年化收益率达到 10%以
上收益部分,基金管理人提取 10%的绩效提成,全体合伙人对剩余收益部分按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当年化收益率低于 7%(含 7%),基金管理人不提取绩效提成,
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3、基金退出:基金将通过项目实现上市(IPO)、公司回购或管理人回购(MBO)、
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其中,母基金通过子基金或项目投资本金收
回及收益分配实现退出,子基金投资标的通过被投企业挂牌新三板、公开转让股
权、协议转让、IPO 上市交易及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
14、决策机制:国资创新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唯一的投资决策机
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人数初定为 9 人,委员由基金管理人代表、LP 代表及行业
专家共同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以下职权:(1)对拟投资项目做出是否投资
的决策;(2)定期听取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3)监督基金管理公司各部
门对投资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15、风险控制机制:
①管理架构:基金管理架构由合伙人大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
基金管理人组成。基金日常运营及投资由基金管理人及专业投资团队负责,合伙
人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并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成熟项目由
投资团队提交到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并从顾问委员会中邀请专家对项目进
行监督指导。
②决策流程:基金投资将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投
资人创造最大价值。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前将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细致调研、投资
收益测算、风险评估、税务及法律尽调等工作。基金内审团队对项目的收益和风
险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投资方案可行、风险可控。
③定期报告机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提交基金季度及年度运行报告,包括
本年度内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阶段参股的执行情况、风险与收益评估、股权退
出情况、管理费用使用情况、下年度投资计划等内容。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以类金融服务业务促进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通过参与
投资设立国资创新基金,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国资系统优势企业在产业投资方
面的经验,把握投资机会,提升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国资创新基金未来也将服
务于公司创新与转型升级,为公司正在推动的品牌提升,产业链拓展,实现向综
合乐器文化企业的逐步转型提供产业投资所需要的资金、经验和资源。
本次投资将以广州国资系统内收益见效快、带动作用强的国资改革项目为起
点,逐步拓展其他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项目,从长远看,将不断提高公司的投
资水平,对公司今后发展和提高利润水平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发展战略。
2、风险分析
尽管国资创新基金在项目选择、投资标准、项目决策等方面坚持较高标准,
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9,8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国资创新基
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投资是公司以类金融服务业务促进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根
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
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此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收益。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使用,且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自有资金 9,8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国资创新基金无异议。
可否,请审议。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