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6-06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8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河南清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
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40,090,16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75.01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0,070,0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820,16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2.7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800,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2.74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列席了本
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告了《关于 2015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 6,670 万股增加到 18,676 万股,
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8,676 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70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676 万元。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6,67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8,676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议案》
议案 3.0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支付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0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
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8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19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0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1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4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5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6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议案 3.27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和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9,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08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3,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丹丹、陈光耀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查验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以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