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核查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增资收购江西永源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
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同意本次追
溯调整。
二、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蔡景章、李保泉、余
忠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
序;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项关联事项遵循了公允的原则,其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同意公司此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
本次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
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同意提名曹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包汉华、符念平、陈天助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