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说明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开市起临时停
牌。2015 年 12 月 22 日闭市后,公司发布了《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
将继续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具体情
况作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12 月 21 日)收盘价格为 43.33 元/股,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11 月 23 日)收盘价为 41.80 元/股,该 20 个交
易日内(201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3.66%。
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创业板综合指数(399006.SZ)累计涨幅为
2.14%,公司股票所属的同期互联网营销指数(884207.WI)累计涨幅 16.53%。
无论是否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