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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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

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者“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亿利达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的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2年6

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

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

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2,176,945.85 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

50,059,745.85 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增资 16,600,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 35,517,200.00 元。

2013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76,016,025.00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44,016,025.00 元 , 按 决 议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临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2,000,000.00 元。

2014 年 度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3,922,964.15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55,922,964.1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借款 32,000,000.00 元,

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另

外,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因实施地点变更,置换土建支出

4,983,920.34 元。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6,492,293.25 元。按决议收回前期临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0.00 元,并按决议再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3,624,307.91元,其中:

募投项目累计支出191,507,107.91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

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累计收到存款

利息收入12,675,225.45元,结算手续费支出50,096.07元。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4,288,021.2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

的规定。本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

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

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6年4月26日,“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及“节能高效建筑通

风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 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台州 低噪节能中央空调

33001665100059288288 6,159,286.05

路桥支行 大风机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 节能高效建筑通风

900001040018888 7,891,988.15

分行 机项目

合 计 14,051,274.20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超募募集资金及使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为

273,170,000.00元,超募募集资金为52,117,200.00元,其中“低噪节能中央空

调大风机项目”承诺支出146,630,000.00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项目

承诺支出93,580,000.00元、“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项目承诺支出

32,960,000.00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增资16,6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

完毕。本次完工的为“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

项目”,“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还在建设中。

(二)完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及“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投承诺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募集资金

项目 利息收入净额

投资金额 实际已支付金额 尚需支付金额 合计 结余

低噪节能中央空调

146,630,000.00 147,294,008.29 3,419,303.68 150,713,311.97 6,823,294.34 2,739,982.37

大风机项目

节能高效建筑通风

93,580,000.00 89,764,678.04 6,089,133.41 95,853,811.45 4,076,666.19 1,802,854.74

机项目

合计 240,210,000.00 237,058,686.33 9,508,437.09 246,567,123.42 10,899,960.53 4,542,837.11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金额

1、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

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

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146,630,000.00

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已支付147,294,008.29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

项目合同款3,419,303.68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6,823,294.34元,该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为2,739,982.37元。

2、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

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

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93,580,000.00元,

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支出89,764,678.04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

同款6,089,133.41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4,076,666.19元,该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为1,802,854.74元。

以上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4,542,837.11元。

(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6月5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使用期限为一年

内,该笔款项于2014年第二季度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14年6月5日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使

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6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15年6月4日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

使用期限为一年内,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该事项已于当月办妥财务

支付。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所有款项合计3,000万元

仍在使用期限内,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

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4,542,837.11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9,508,437.09元继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五、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严格控制设备的采

购成本,通过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节约了

项目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

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六 、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

公司本着谨慎、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

司业务转型,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人民币4,542,837.11元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投资计划。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募集资金到

账超过一年,并承诺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关于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公司此次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

议案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该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为:“公司此次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全体股东的收益。公

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保荐机构的意见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将部分募集资金4,542,837.11万元及利息收入(具体以实施时专户实际结存数据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是公司结合市场机遇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

用,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

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伟刚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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