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 经审阅周洪伶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 周洪伶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经了解周洪伶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拥有的相关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岗位的履职要求,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周红玲女士公司副总经理。

二、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 经审阅付立中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

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 付立中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经了解付立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拥有的相关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

公司相应岗位的履职要求,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付立中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潘学模、陈宏、张晓远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