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公告编号:2016-01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94,299,5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现金(含税)。
2、扣税说明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按 10%的税
率代扣所得税,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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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3 日;
2、除息日:2016 年 5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6 年
5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2 万向集团公司
2 00*****001 鲁冠球
3 00*****015 徐连法
4 00*****016 阮胜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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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咨询联系人:许小建
咨询电话:0571-82832999
传 真:0571-82602132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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