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1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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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公告编号:2016-016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294,299,5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现金(含税)。

2、扣税说明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按 10%的税

率代扣所得税,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1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3 日;

2、除息日:2016 年 5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6 年

5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2 万向集团公司

2 00*****001 鲁冠球

3 00*****015 徐连法

4 00*****016 阮胜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2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

咨询联系人:许小建

咨询电话:0571-82832999

传 真:0571-82602132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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