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18: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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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2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5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6 日

1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6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2 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

2 00*****660 孙尚传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晓媚、刘强

咨询电话:0755-29816308

传真电话:0755-2735685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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