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控
股”)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交易将构成
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拟向金花控股及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发行
方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额不超过 113,326,47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96,327.50 万元,其中金花控股认购不超过 108,326,470 股,认购金额不超
过 92,077.50 万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不超过 500 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4,250 万元。
2、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
3、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就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鉴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修改,同时公司拟聘请上海光大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设立 “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同意对原认购协议做相应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杨政 黄丽琼 张梅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