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度,李伟真、尹效华、董家春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李伟真、尹效华、董家春均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且李伟真任
主任委员;李伟真、董家春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董家春、尹效华
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且董家春任主任委员;尹效华、李伟真任薪
酬委员会委员,且尹效华任主任委员。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
本报告
以通讯 连续两
独立董 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加 次未亲
事姓名 董事会次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会议
李伟真 13 4 9 0 0 否
尹效华 13 4 9 0 0 否
1
董家春 13 4 9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了年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以协议
方式出售西区供热业务资产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以协议方式
收购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以协议方式出售西区供热业
务资产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以协议方式收购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对
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
于聘任郑玉民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本公司西区供热业
2
务资产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本公司西
区供热业务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
于收购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
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调
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独
立意见》。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与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签署<
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
可意见》、《关于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签署<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与郑州市城
市管理局、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署<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
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郑州市城
市管理局、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署<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
特许经营协议>之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与郑州市污水净
化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独立意见》、《关于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签署<王新庄污水处理特
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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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签署<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污水净化
有限公司签署<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协
议的独立意见》、《关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
公司签署<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协议的独立意
见》。
四、年报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
督作用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在年报的编制过程中,积极加强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年报审
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完成年报现场审
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认真履行了监督
职责。
五、内部控制监督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以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监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良好的建
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1、独立董事严格要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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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
2、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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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伟真
尹效华
董家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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