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度,作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
工作。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5年8月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换
届后,公司的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分别为傅孝思先生、
高文进先生、汤金云先生。
二、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5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
议),我们均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次 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次数
傅孝思 4 1 3 0 0 1
高文进 4 1 3 0 0 1
汤金云 4 1 3 0 0 1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
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就有关
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在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
(1)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在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独
1
立意见:
(1)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在201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如下
独立意见:
(1)对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人数及核实持有人名单的独立
意见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和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业务发展进度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并
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201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3、通过加强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广大投资
者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及自觉意识。
五、其它事项
1、 2015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15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15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201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支持和配合,使我们能够继续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在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方面,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负责、勤勉务实的精神,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傅孝思 高文进 汤金云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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