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5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5 年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