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7: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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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27 号),核准公司发行

不超过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2 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8 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 34,745,982 股,募

集资金总额 816,530,57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43,876.00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775,786,701.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川华信验[2011]38 号)。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 50,150,484 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 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 50,150,484 股,募集资金总

额 500,000,325.48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042,721.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957,603.52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人民币一般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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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8-1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74,267,993.98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919,524.82 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 36,717,377.14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2,033,223.0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10,985,371.12 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952,747.85 元。

2015 年 5 月,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次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节余资金 20,775.4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无余额。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0,775,172.89 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499,263.54 元 ;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20,775,172.89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9,263.54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4,681,694.17 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

药业)、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声特)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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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海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走马街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2012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走马街支行的募集资金更换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进行专户存储。上海力声特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意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海口市制药厂

有限公司。2013年1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增

资,用于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因此2013年公司注销了原存

放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61600100018010267201),增加海口市制药厂

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61602303018010054820)。海口市

制药厂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3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天地药业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6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

——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2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

地药业控股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医药),剩余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2015年7月,天地药业以募集资

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产100吨头孢克洛粗品

5

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开元医药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国贸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原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3 个募

集资金专户、1 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和 1 个票据保证金临时账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1602303018010082630 4,399.60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海南省分行

2201028119200382050 1,000,000.00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201029841000082339 14,126,639.15 承兑汇票保证金[注]

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2201028119200095724 1,650,662.70 七天通知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201028119200393009 37,899,992.72 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合 计 54,681,694.17

[注]:以募集资金作为保证金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目因主

要从事开发研究工作,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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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578.6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71.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614.3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098.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28%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额(1) 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更)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扩建项目 否 16,734.00 16,734.00 327.76 12,725.97 76.05 2014 年 10 月 -499.20 [注 1] 否

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 是 49,933.65 49,933.65 1,206.53 37,145.72 74.39 2015 年 4 月 2,767.36 [注 2] 否

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 否 10,911.02 10,911.02 2,137.45 11,226.85 102.89 [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7,578.67 77,578.67 3,671.74 61,098.54 2,268.1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

合 计 77,578.67 77,578.67 3,671.74 61,098.54 2,268.16

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声特”)因 2014 年年初受媒体质疑

事件影响,人工耳蜗产品暂停销售,进行全面内部整顿及接受了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2014

年 10 月份才启动生产和销售,目前仍处于市场推广及产品升级期间,因此影响上海力声特

人工耳蜗扩建项目的预期收益的实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药业”)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

目中,子项目年产 140 吨 7-ACCA 项目受前期拆迁进度及后期设备安装进度影响,项目开工

时间较预期延后,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于所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完毕,

暂未投入生产,因此影响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的实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2 年 7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增

资,用于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

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2012 年 7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年产 50 吨 7-ANCA 项目的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由天地药业自建变更为收购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医药”)75%的股

权,收购完成后天地药业通过控股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拥有年产 80 吨 7-ANCA

产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140 吨 7-ACCA 项目和年产 200 吨头孢噻吩酸项目的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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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不变。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实施方式变更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

施方式》的公告。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公司 2011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3,667.38 万元,其中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扩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置换 114.83 万元,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置换 2,371.17 万元,海南海药技

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置换 1,181.38 万元。

公司 2011 年 9 月 7 日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已全部

归还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3 月 12 日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已全部归还

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500.00 万元,已于 2013 年 4 月全部

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地药业使用 7,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不超过 10%,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3 年 3 月,天地药业将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12

月 23 日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07,754,077.73 元,结余主要原因系:(1)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

体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节省了项目资金:公司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

原计划投资 49,933.65 万元,项目包括年产 140 吨 7-ACCA 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噻吩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以及年产 50 吨 7-ANCA 项目。其中公司原计划投资 19,614.37 万元建设年产 50 吨

7-ANCA 生产线,后变更为投资 9,300 .00 万元收购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75%的股权。

该变更事项为公司节约建设资金 10,314.37 万元。(2) 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设项目获

得国家和地方政府资助,节省了项目资金:2012 年 12 月 10 日收到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

10

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资金 1,069.00 万元,201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建

设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641.00 万元。上述资助共节约项目资金 1,710.00 万元。(3)

成本控制效果较好: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投资建设成本进行严格的把控,在保

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控制建设成本,避免资源材料的浪费,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

(4)利息收入:自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将募集资金

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息

净额合计为 4,295.27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本年度无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上海力声特人工耳蜗扩建项目总投资承诺效益为财务内部收益率 43.60%,项目已于 2014 年 10 月实施完毕,尚处于市场推广及产品升

级期间,销售量较低,项目实施主体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亏损 499.20 万元。

[注 2]: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总投资承诺效益为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3.2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总投资实施完毕。其

中:(1)子项目 7-ANCA 项目实施方式已变更为收购开元医药 75%股权,收购完成后天地药业通过控股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拥有年产 80

吨 7-ANCA 产能。2015 年度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亏损 4.80 万元;(2)子项目头孢噻吩酸项目 2013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生产,2015

年度实现经济效益 2,772.16 万元;(3)子项目 7-ACCA 项目 2015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项目工业废水需向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排

放,而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完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投入生产。

[注 3]: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

两项新药研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两项新药研发尚未完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该新药研发。

11

附件 1-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495.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77.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77.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变更) (2) 态日期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

否 16,500.03 16,500.03 2,578.32 2,578.32 15.63 2017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5,002.06 5,002.06 100.04 2015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26,000.00 26,000.00 25,997.14 25,997.14 99.99 2015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500.03 47,500.03 33,577.52 33,577.52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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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47,500.03 47,500.03 33,577.52 33,577.52

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6 年 3 月,

由于该项目工业废水需向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排放,而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厂房及设备的闲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同意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一年,故该项目预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 2017 年 3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 100 吨头孢

克洛粗品生产线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地药业控股子公司开元医药,实施方式为天地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产 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

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 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

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3,718.75 万元,其中单克隆抗体中试中心建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置换 2,718.75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置换 21,0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 54,681,694.17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13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

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额度分别不超过 8,5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8,5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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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 年产 390 吨头孢中

体建设项目之年产 50 间体建设项目之年产 9,300.00 9,300.00 100.00 2012 年 12 月 -4.80 不适用 否

吨 7-ANCA 子项目 50 吨 7-ANCA 子项目

合 计 9,300.00 9,300.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2012 年 7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0 吨头孢中间体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

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年产 50 吨 7-ANCA 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天地药业自建变更

为收购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7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天地药业通过控股子公司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拥有年产 80 吨 7-ANCA 产能。2012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购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75%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款总额 9,300.00 万元已于 2013 年度支

付完毕。本年度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亏损 4.80 万元。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 299.39 万元。

15

附件 2-2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

年产 200 吨头

产线建设项目之年产 100 吨

孢克洛粗品生 5,000.00 1,217.07 1,217.07 24.34 2017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

产线建设项目

目(盐城开元)

合 计 5,000.00 1,217.07 1,217.0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原计划为天地药业。鉴于以下两方面原因公司将年产 200 吨

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部分变更为开元医药:(1) 天地药业目前主要通过新建厂房、生产车间、配套工程开展募投项目

建设,由开元医药利用现有的部分空余厂房及公用设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节约项目资金和建设时间,较快地达成项目产能;(2)开元医药利用现有的

部分空余厂房及公用设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提高现有资产利用率。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变更情况: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其中年产 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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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由天地药业变更为天地药业控股子公司开元医药,实施方式为天地药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增资开元医药,由开元医药实施年

产 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 1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仍由天地药业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主

体变更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粗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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