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11,443,89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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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届监事会提名陈国灵女士、薛蓓
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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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灵女士,1972 年出生,硕士。现任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监事。陈国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薛蓓蕾女士,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滨江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会计,公司监事。薛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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