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
2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
意选举孙成文为公司董事长, 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人选如下:
1.审计委员会:周海莹(主任委员)、毕秀静、张明哲;
2.提名委员会:史兴松(主任委员)、周海莹、张召辉;
3.战略委员会:孙成文(主任委员)、李卫东、毕秀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毕秀静(主任委员)、史兴松、李卫东。
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当选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并
经本次董事会同意之日起任职,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孙
成文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
召辉、张明哲、杨志炯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申
畅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杨
志炯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