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涛 联系电话:0755-821304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
件 督导期)发布如下主要公告:
(1)5 月 13 日公告《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关于召
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5 月 16 日公告《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5 月 22 日公告《停牌公告》
(4)5 月 25 日公告《复牌公告》、《关于与陕西省商洛
市人民政府,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公
告》
(5)5 月 28 日公告《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6)6 月 2 日公告《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章程(2015 年 6 月)》
(7)6 月 4 日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西安汇东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高新医院有限
公司收购西安汇东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用于高新医
院扩建的公告》
(8)6 月 18 日公告《2015 年 6 月 17 日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
(9)7 月 1 日公告《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股票的公告》
(10)7 月 9 日公告《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11)7 月 13 日公告《复牌公告》、《关于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措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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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月 23 日公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上半年的现场检查报告》、《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13)8 月 1 日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对外投资公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对外投资公告》、《2015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14)8 月 17 日公告《2015 年 8 月 13 日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
(15)8 月 25 日公告《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股票的公
告》
(16)8 月 27 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17)9 月 1 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
(18)10 月 30 日公告《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9)11 月 20 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2 月 3 日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1)12 月 11 日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获准在新三板挂
牌的公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因非重要事项,经与公司口头或通讯
确认后披露,但事后会对公告进行审阅。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由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后,再
报交易所公告。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无
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经具有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联交易制度)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均有效执行。
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费用、保荐费用后,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存入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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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
456010100100477033 和 456830100100189147),并
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0.01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8,584.16 万元。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前往银行核实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1、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进行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现场检查期间,抽查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2、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过程中,了解到 2015
年度募集资金进度有所放缓,原因如下:
(1)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
技术规范》新标准出台的影响,项目建筑规划设计需报
相关部门重新审批,加之医学中心项目体量巨大,设计
工作复杂,设计难度大,同时根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
实际情况,设计方案需要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完善,项
目进度较预期出现延迟;
(2)应西安市政府冬季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医学中心
项目冬季暂停施工,对项目工程进度造成影响。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我公司保
荐代表人通过电话会议列席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3 次,我公司保荐
代表人通过电话会议列席董事会 1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我公司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公司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3 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公司治
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
承诺履行等情况。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至保荐业务专区。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无
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15 年度,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 2 次:
(1)2015 年 7 月 23 日,保荐人出具《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上半年的现场检查报告》,认为“现场检查未发现
问题”;
(2)2016 年 3 月 30 日,保荐人出具《关于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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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
“国际医学 2015 年度按照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募集
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
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保荐人发表非同意意见的事
论意见 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人也
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
不适用
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7 月 9 日国际医学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
正筹划医疗干细胞合作项目,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有
较大影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2015 年 7 月 13 日国际医学发布复牌公告,“该合作项
目尚未达成一致,双方将继续就项目合作进行磋商,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7 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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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金
是 /
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减持的承诺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是 /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锁定承诺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2016 年 3 月 30 日,国际医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学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
关注函【2016】第 38 号)
(以下简称“《关注函》”),
《关注函》主要就 2015 年
度高送转有关事项进行了
问询,公司已回复并公告。
保荐机构将进一步跟进国
际医学对《关注函》有关
事项的落实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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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余 洋 黄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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