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
的详细使用计划和进度。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敬东 刘伦善 郭静娟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