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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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6-03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6号核准,张家港富瑞特种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9,511,904

股,发行价格84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8,999,93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764,819,293.94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2015年7月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苏公W[2015]B07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重型装备制造项目 55,434.49 45,400.00

2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18,996.30 14,500.00

3 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5,000.00 5,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合计 94,430.79 79,900.0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5年7月,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

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装”)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21,723.6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公W[2015]E1362号《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 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预先投入金额

重型装备制造项目 45,400.00 27,322.26 17,291.62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14,500.00 13,673.81 3,947.44

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5,000.00 484.55 484.55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 -

合计 79,900.00 41,480.62 21,723.61

②截止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956.8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

先投入部分)。其中:“重型装备制造项目”投入37,125.82万元,“汽车发动

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投入4,640.05万元,“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投入

609.0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1,581.93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22,799.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存储金额(元) 存储形式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474166943122 74,556,156.89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 32201986239051502159 99,310,374.83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苏州张家港支行 8112001014300007406 44,241,521.48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 10525801040041698 9,982,012.84 活期存款

合计 — 227,990,064.04 —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拟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14,500.00

万元变更为5,500.00万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募

集资金总筹资额79,900.00万元的11.26%,拟变更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变更后募集资金

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重型装备制造项目 55,434.49 45,400.00

2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 18,996.30 5,500.00

3 研发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5,000.00 5,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103,430.79 79,900.00

4、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4,500.00万元,截

至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共投入4,640.05万元,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9,859.95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自2013年开始筹划建设“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项目计划总

投资18,996.30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项目实际已累计投资14,366.42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投入9,726.3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4,640.05万元)。

“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作为募投项目之一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

划是在2013年编制的,是基于当时的国内LNG应用装备市场的实际情况,现阶段

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自2015年起,国际油价快速下跌,国内油气差价

大幅减小,天然气应用经济性的下降导致汽车油改气市场的开拓进度比预计缓

慢。同时,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大宗物流行业需求下降等因素的不利影响,

国内LNG应用装备市场目前处于低迷期,尽管汽车油改气产业应用前景依然广阔,

但现阶段对于产能的需求不会很高。公司的“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就已经开始建设,部分利用自有资金,并未全部使用募集资

金予以置换。截止目前,该项目实际已完成大部分基础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

主要厂房、办公用房、主要生产设备已可满足生产需要,现有产能已可满足目前

和未来几年的市场需求,项目后续无需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公司综合考虑,拟

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将其中9,00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将“汽车发动机再制造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款中的

9,000.00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

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地使

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和进度。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

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富瑞特装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富瑞特装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此,广州证券同意富瑞特装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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