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