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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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付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宝德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涛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

公司在 201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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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暂行办法》及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

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

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90%,或者发行价

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90%。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

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1)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P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

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

(2)派发股利 P= 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V 为每股的派发股利金额;P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价格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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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含 6,000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

后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

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持股期限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执行,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同,限售期限分别为:

(1)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所有特定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所有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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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如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185.58 万元(含 66,185.58 万元),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山西省文水县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

1 5,785.58 5,785.58

工程 PPP 项目

2 吴忠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5,600.00 5,600.00

3 增资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45,000.00 4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9,800.00 9,800.00

合计 66,185.58 66,185.58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

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

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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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暂行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185.58 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增资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汇租赁”)为公司持有 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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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租赁另一股东为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拓”)。经公司与北京首拓

协商,北京首拓(或其指定第三方)将根据公司本次对庆汇租赁的实际增资额以及双方对庆

汇租赁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同时对庆汇租赁增资。鉴于北京首拓为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中新融创”)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中新融创为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由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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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为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

分配决策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现

金分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4 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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