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伟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0,632,470.49 217,476,945.10 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498,919.15 30,179,569.70 -2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2,411,817.58 25,926,464.42 -13.5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374,956.04 -76,698,592.91 40.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04 0.385 -6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04 0.385 -6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8% 3.44% -0.8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03,627,830.29 1,317,136,040.12 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1,068,175.25 856,409,342.42 2.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2,451.97 固定资产报废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13,027.40 投资理财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748.49 采购合同赔偿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74.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51.33
合计 87,101.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LED显示屏行业的竞争在不断加剧,公司若不能有效地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并迅速占领市场,扩
大市场份额,则公司的发展就会放缓,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对此,公司将发挥品牌和资金优势,
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努力开拓市场,丰富公司业务;并适时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实现外延扩长,不断巩
固和提升自己的市场领先地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LED显示屏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和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在不断下降,公司毛利率也面临着下降
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强化产品的竞争力,提升产品的盈利能力,保持或者提升
产品的毛利率。
3、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在全球的不断扩张和规模的日益壮大,公司若不能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和控制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引进、储备海内外中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管
理模式,通过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素质,适时提出相关激励机制,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提高管理效率;
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稳健性和
高效性,降低控制风险。
4、开展新业务的风险
公司的“场景运营”商业模式已经在星级酒店开展,未来公司将开拓其他领域的场景运营,开展新的
业务必然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面对未知的风险。公司将更加重视风险控制,尽可能借助市场上成熟
的资源,有序开展新业务。
5、对外投资收购的整合风险
未来公司将加大对外投资力度,开展更为常态化的对外投资与收购整合。在对外投资收购整合过程中,
尽管公司会对交易对方的发展前景、盈利预测等进行合理的估计,但是由于经营实际及管理模式、人事变
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收购整合结果并未达到预期。对此,公司将加强投资前的调研和评估预测,
科学的拟定投资方案,重视投后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同时紧密关注标的公司发展中所遇到的风险,加强
业务协同、财务管控的力度,以提升和实现整合效果。
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99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丁彦辉 境内自然人 25.34% 40,598,232 40,334,132
任永红 境内自然人 19.09% 30,582,606 30,354,706
邓江波 境内自然人 18.94% 30,350,742 30,250,606
深圳市大艾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9% 11,203,924 11,203,924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 其他 1.44% 2,307,290 0
精选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国
泰中小盘成长混 其他 1.08% 1,731,263 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服务优选 其他 0.98% 1,572,385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郭永涛 境内自然人 0.89% 1,420,062 0
全国社保基金六
其他 0.74% 1,189,971 0
零二组合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兴
其他 0.70% 1,125,192 0
业动力组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 2,307,290 人民币普通股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731,263 人民币普通股
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572,385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郭永涛 1,420,062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1,189,97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
1,125,192 人民币普通股
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资产-工商银行-蓝巨灵活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8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5,6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 675,126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并且为一致行动人。为强化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续高效运营,三位股东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该协议
确认:自公司设立至协议签订之日,三方一直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采取相同意
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同时,三位股东在协议中
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方在向股东大
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继续
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凡涉及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股东或董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共同向公司股
说明
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或)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三方同意
按照丁彦辉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2、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根据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互联网+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均是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
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均是
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无法获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
锁定股解除限售
按照其上一年度
首发前个人类限
丁彦辉 40,532,207 198,075 0 40,334,132 最后一个交易日
售股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
首发前个人类限 锁定股解除限售
任永红 30,395,506 144,900 104,100 30,354,706 售股和高管锁定 按照其上一年度
股 最后一个交易日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
锁定股解除限售
按照其上一年度
首发前个人类限
邓江波 30,325,708 75,102 0 30,250,606 最后一个交易日
售股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深圳市大艾投资 首发前机构类限 2017 年 7 月 31
11,203,924 0 0 11,203,924
有限公司 售股 日
限制性股票在授
李海涛等 194 名 予日的 12 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 后、24 个月后、
计划首次授予对 36 个月后分三次
象(报告期内有 1,753,680 55,680 0 1,69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解锁,每次解锁
两名对象离职, 的限制性股票比
已完成回购注 例分别为授予总
销) 量的 40%,30%,
30%。
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日的 12 个月
后、24 个月后、
陈志峰等 12 名限
36 个月后分三次
制性股票激励计
166,000 0 0 166,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解锁,每次解锁
划预留部分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比
对象
例分别为授予总
量的 40%,30%,
30%。
高管锁定股解除
限售按照其上一
李海涛、赵凯、 年度最后一个交
陈玲、鲍凯、张 易日所持公司股
224,000 140,000 0 84,000 高管锁定股
文磊等 5 名董事、 份总数的 25%为
高管 本年度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剩
余 75%股份将继
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续锁定。
合计 114,601,025 613,757 104,100 114,091,368 -- --
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1 应收票据 1,557,858.50 500,000.00 211.57% 主要系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银行承
兑汇票增加所致。
2 应收利息 42,421.37 387,305.19 -89.05% 系公司募集资金和银行定期存款减
少所致。
3 预付款项 26,186,612.78 6,019,041.54 335.06% 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 31,457,354.55 22,733,189.71 38.38% 主要系支付客户保证金增加。
5 存货 226,317,181.30 167,600,784.49 35.03% 主要系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半成品增
加。
6 其他流动资产 26,949,351.22 41,949,351.22 -35.76% 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00,000.00 10,000,000.00 122.00% 主要系对外投资增加。
8 长期待摊费用 18,575,338.26 12,745,323.94 45.74% 主要系公司装修费用摊销增加所致。
9 应交税费 30,338,220.55 14,408,143.74 110.56% 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406,845.89 400,765.70 251.04% 主要系公司外汇汇率调整及国外子
公司报表金额变化所致。
2、合并利润表
序号 项目 报告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72,257.63 2,965,202.18 -30.11% 主要系实缴增值税减少所致。
2 销售费用 25,477,898.67 17,810,776.87 43.05% 主要系收入增加和公司加大销售投
入所致。
3 财务费用 954,352.48 -3,135,049.33 -130.44% 主要系汇兑收益和利息收入减少所
致。
4 资产减值损失 25,693.32 -2,903,891.77 -100.88% 主要系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5 投资收益 313,027.40 3,207,695.75 -90.24% 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6 营业外收入 26,737.26 1,916,983.21 -98.61% 主要系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7 营业外支出 233,938.23 121,025.69 93.30% 主要系资产报废增加和合同赔款所
致。
8 所得税费用 7,661,424.91 5,352,292.32 43.14% 主要系收入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序号 项目 报告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5,374,956.04 -76,698,592.91 40.84% 主要系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及支付
流量净额 给职工的现金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660,409.75 38,703,190.07 -112.04% 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
1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流量净额 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3,829,980.42 -100.00% 主要系公司本季度没有支付投资款
流量净额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显示屏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显示屏销售订单快速增长。
随着LED显示屏技术的进步及成本的下降,LED显示屏应用的领域越来越广,加之2016年度是一个体育
赛事年,巴西奥运会、欧洲杯足球赛、美洲杯足球赛等重大国际性体育赛事的举行及其附带的推广宣传活
动的开展,有效地刺激了2016年LED显示屏的市场需求。一季度公司先后参加了在荷兰举行的欧洲专业视
听集成设备与技术展会(ISE)以及在广州举行的国际智能广告标示及LED展会(ISLE)等重要的国际性展会,
产品不仅深受客户认可和欢迎,并且公司“N2”小间距产品获得了国际性大奖。依托于公司国际化布局以
及海外本地化运营,公司海外销售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一季度公司海外显示屏订单约2.6亿元,同比增长
约38%;同时,在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渠道建设、开发适合国内用户新产品等基础上,一季度国
内显示屏销售订单约0.34亿,同比增长约51%。面对小间距显示屏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2016年一季度实
现小间距显示屏订单约1.03亿元,同比增长约8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实现净利润
2365.28万元。
2、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对外投资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前海艾比森公司,对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参股,
并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有
效的落实了公司“两翼一支撑”的商业模式。
3、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稳步推进,经营绩效持续改善。
截止报告期末,除部分使用频率不高已解除合作的酒店外,公司签约并继续合作的酒店199家(其中
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合计184家),已安装显示屏323块,实际运营315块。报告期内,公司显示屏先后进
驻了深圳蛇口希尔顿酒店、深圳罗湖香格里拉酒店、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酒店、杭州皇冠假日酒店等高端知
名酒店,实现租金收入532.99万元,已接近2015年全年的收入水平。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完全确认收入的重大订单情况如下:
客户所在国家 订单金额人民币(万元) 下单日期
泰国 1,456.57 2016/1/21
泰国 1,037.58 2016/2/25
1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美国 2,687.10 2016/2/27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多个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具体情况如下:
(1)继续完善户外固装产品:保持公司户外固装产品低功耗的优势,模组采用领先的无线防水通信结构,
可贴墙安装和维护;使新产品尺寸兼容历史产品配套钢结构,减少客户对产品更新换代的成本;同时实现
远程智能监控,帮助客户更好管理维护显示屏。
(2)开发超薄超轻租赁显示屏:新产品将采用新一代MINI CARD,使用集成电源和前沿复合材料,大大集
约使用空间,同时减轻产品重量;新产品搭载智能监控、智慧模组,可实现云端备份;新产品保持完全前
后安装、前后维护设计和大模组搭载FRAME设计,可实现内外弧形拼接,多场合自由运用。
(3)开发LED魔镜显示屏:产品点间距在1.9mm以下,使用高科技镀膜材料,视频广告和传统虚拟成像通
过红外感应功能实现转换,具有互动体验、海量的商品图片存储功能,提供给管理人员更简便的管理服务,
实现多机联网管理等功能。
(4)继续完善和开发点间距为0.75mm的小间距产品,产品实现与标准LCDW ALL1和DLP背投屏之间的互换
互通,具有亮暗线修复功能,采用高可靠性连接器,突破行业多项技术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大客户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客户1 8,819,033.38 4.00% 9,611,225.25 4.42%
客户2 8,722,242.85 3.95% 7,715,962.78 3.55%
客户3 8,719,396.83 3.95% 6,329,506.18 2.91%
客户4 8,634,577.50 3.91% 5,867,908.19 2.70%
客户5 7,234,754.55 3.28% 5,423,103.05 2.49%
1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42,130,005.11 19.10% 34,947,705.45 16.0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前五大客户名单报告期与上年
同期相比,只有一个客户仍保持在前五名,存在较大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按订单生产产品,不同客户需
求产品及所需时间较难确定,且客户群体数量较多,因而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前五
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国际化的运营体系,公司显示
屏销售订单也取得不俗的增长,对外投资工作也在按照公司的规划有序开展,显示屏酒店运营收入越来越
好,公司正朝着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发展方向努力前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1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未来不
为激励对象
依股权激励
计划获取有
承诺人切实
股权激励承 关权益提供 2014 年 09 月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诺 贷款以及其 27 日
承诺。
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波
承诺:除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
的部分发行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股份限售承 人老股公开 2014 年 07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诺 发售外,自发 15 日
承诺。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首
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1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二个月后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本人所持
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六个
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将自
动延长六个
月;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公司股东大
艾投资承诺:
除在发行人
承诺人切实
深圳大艾投 股份限售承 首次公开发 2014 年 07 月
至 2017-08-01 履行了相关
资有限公司 诺 行股票时将 15 日
承诺。
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
1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外,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公司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的
持股意向:公
司控股股东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承
诺:对于本次
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将
严格遵守已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持股意向承 做出的关于 2014 年 07 月
至 2019-08-01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诺 所持公司股 15 日
承诺。
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有意通
1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减持
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
减持股份数
量累计不超
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十,减持股份
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
易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
式;本人减持
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股票
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
如超过上述
期限本人拟
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将
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本人
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
进行公告,本
人承诺将按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
办理。若本人
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而获
得收入的,所
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本人
将在获得收
入的五日内
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
1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的持股意
向:大艾投资
承诺:对于本
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公
司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公
司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
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并
上市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所持
深圳市大艾 承诺人切实
持股意向承 发行人股份 2014 年 07 月
投资有限公 至 2019-08-01 履行了相关
诺 锁定期满后 15 日
司 承诺。
两年内,有意
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减
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每
年减持股份
数量累计不
超过本公司
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
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
2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易、大宗交易
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公司减持
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
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并
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
求。公司拟减
持公司股票
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
过公司进行
公告,公司承
诺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
理。若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
2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本公司
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
本公司因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而获
得收入的,所
得的收入归
公司所有,本
公司将在获
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
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
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三
方签订《共同
控制协议》以
确认并维持
对公司的共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股东一致行 2014 年 07 月
同控制关系, 至 2019-08-01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动承诺 15 日
该协议三方 承诺。
确认承诺:自
协议签订之
日起,至公司
股票发行并
上市之日后
2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0 个月内,三
方在向股东
大会、董事会
行使提案权、
提名权,及在
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上
行使表决权
时,将继续通
过采取相同
意思表示、一
致表决的方
式,实施对公
司经营决策
的共同控制。
凡涉及公司
重大经营决
策,即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
求由股东或
董事决策的
重大事项,三
方将先行协
商统一意见,
在达成一致
意见后,三方
共同向公司
股东大会、董
事会提出提
案,并(或)
根据事先协
商确定的一
致意见对股
东大会、董事
会的审议事
项投票表决。
如果三方进
行充分沟通
协商后,无法
达成一致意
见,则三方同
2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意按照丁彦
辉的意见作
出最终决定。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
议,若本次股
票发行成功,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
由公司本次
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
共同享有。公
司股利分配
的主要规定
如下:1、利
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
股同利和持
续、稳定的利
深圳市艾比 润分配政策,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7 月
森光电股份 分红承诺 公司利润分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15 日
有限公司 配应重视对 承诺。
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
展。2、利润
分配形式:公
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
者二者结合
的方式或者
法律许可的
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3、
利润分配的
时间间隔:公
司每一会计
年度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
通常由年度
2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东大会审
议上一年的
利润分配方
案;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
红,由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4、利润分配
的顺序:在现
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具
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
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5、
现金分红的
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
取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
政策,即公司
当年实现盈
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后有可分配
利润的,则公
司应当进行
现金分红;公
司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公
司单一年度
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
度实现的可
2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配利润的
20%。同时,
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
政策: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80%;公司
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2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
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
理。本章程中
的“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是
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
产以及对外
投资等交易
涉及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含 30%)
的事项。重大
资金支出安
排应经过董
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
会通过。现金
分红的具体
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经营
状况等因素
拟定,由股东
大会审议决
定。6、股票
股利分配条
件:如董事会
认为因公司
营业收入快
速增长等原
因导致公司
股本规模与
公司目前发
展状况不相
2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符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
金股利分配
之余,提出并
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
7、公司当年
度盈利但公
司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
润分配预案
的,应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
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
见。8、公司
在制定现金
分红具体方
案时,董事会
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
议前,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
2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9、
公司董事会
在利润分配
方案论证过
程中,需与独
立董事、监事
会(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充分讨论,在
考虑对全体
股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
报基础上,形
成利润分配
预案,有关利
润分配预案
需分别经公
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
(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同意后,方能
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提供
网络等投票
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
加投票提供
便利。10、公
司根据生产
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
要,确需调整
利润分配政
2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需分别经公
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
(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同意后,方能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
大会提案中
应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
公司应提供
网络等投票
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
加投票提供
便利。11、若
存在公司股
东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
现金股利,以
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公司
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及
届时有效的
利润分配政
策,每三年制
定或修订一
次利润分配
规划和计划,
3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分红回报规
划应当着眼
于公司的长
远和可持续
发展,在综合
分析企业经
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
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
制。董事会制
定或调整公
司各期利润
分配的具体
规划和计划
安排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为避免在以
后的经营中
产生同业竞
争,更好的维
护中小股东
利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丁彦
关于同业竞 辉、任永红和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争、关联交 邓江波向公 2014 年 07 月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易、资金占用 司出具了避 15 日
承诺。
方面的承诺 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承
诺:1、确认
及保证目前
不存在与发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
行同业竞争
的情况。2、
3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会在中国
境内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
资经营、合资
经营、租赁经
营、承包经
营、委托经营
和拥有在其
他公司或企
业的股票或
权益等方式)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
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3、
如果将来有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之商业
机会,本人或
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将无
偿将该商业
机会让给发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4、
如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
司进一步拓
展其产品及
业务范围,本
人或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
将不与拓展
的产品、业务
相竞争。5、
如违反以上
承诺导致发
3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遭
受直接或者
间接经济损
失,本人将向
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
予以充分赔
偿或补偿。
作为控股股
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先
生出具了减
少和避免关
联交易的承
诺函,承诺:
本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减
少、避免与发
行人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
对于能够通
关于同业竞
过市场方式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争、关联交 2014 年 07 月
与独立第三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易、资金占用 15 日
方之间发生 承诺。
方面的承诺
的交易,将由
发行人与独
立第三方进
行;不以向公
司拆借、占用
公司资金或
采取由公司
代垫款项、代
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公司
资金;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
不可避免的
一切交易行
为,均将严格
3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遵守市场原
则,本着平等
互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原
则,公平合理
地进行;不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发行人
以及发行人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如
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
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和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股东大
艾投资出具
了减少和避
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承
诺:本公司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
量减少、避免
与发行人之
关于同业竞 间发生关联
深圳市大艾 承诺人切实
争、关联交 交易。对于能 2014 年 07 月
投资有限公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易、资金占用 够通过市场 15 日
司 承诺。
方面的承诺 方式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
将由发行人
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不以
向公司拆借、
占用公司资
金或采取由
公司代垫款
项、代偿债务
3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等方式侵占
公司资金;与
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
之间不可避
免的一切交
易行为,均将
严格遵守市
场原则,本着
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一
般原则,公平
合理地进行;
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发
行人以及发
行人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如果未履
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
公司和其他
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
深圳市艾比
稳定公司股
森光电股份
价的承诺
有限公司;丁 承诺人切实
IPO 稳定股价 公司承诺:如 2014 年 07 月
彦辉;任永红; 至 2017-08-01 履行了相关
承诺 公司股票挂 15 日
邓江波;李海 承诺。
牌上市之日
涛;赵凯;陈玲;
起三年内,一
鲍凯;张文磊
旦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
于其上一个
3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公
司将依据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
公司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审议
<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
预案>的议
案》的相关规
定履行回购
公司股票的
义务。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本公司未按
照上述预案
采取稳定股
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价的具体措
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公司
董事会未在
回购条件满
足后十五个
交易日内作
出回购股份
决议的,公司
将延期向董
事发放百分
之五十的薪
酬(津贴),
董事同时担
任公司其他
职务的,公司
延期向其发
放除基本工
资外的其他
奖金或津贴,
直至董事会
审议通过稳
定股价方案
之日止。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
司回购决议
生效后未按
该方案执行
的,公司将自
稳定股价方
案期限届满
之日起延期
十二个月发
3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放未按该方
案执行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百分之
五十的董事
薪酬(津贴)、
以及除基本
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
贴。 控股
股东承诺:本
人在本公司
就因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
涉及回购股
份事宜召开
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
诺的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
关决议投赞
成票。如公司
股票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
年内,一旦出
现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其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
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3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如公
司未能履行
稳定股价的
相应义务,则
由本人履行
该义务。本人
将依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的相
关规定履行
增持公司股
票的义务。在
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
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人未
按照上述预
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
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
3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
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的,自
未履行承诺
之日起,本人
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六个月;且同
意公司延期
向本人支付
分红、以及除
基本工资外
的薪酬(津
贴),直至本
人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负有增持股
票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如
公司股票挂
牌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
于其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4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份总数,
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人
将依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的相
关规定履行
增持公司股
票的义务。本
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
在本公司就
因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涉
及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
董事会上,对
公司承诺的
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决
议投赞成票。
本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
4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按照
上述预案采
取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
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
诺的,自未履
行承诺之日
起,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六个
月;且同意公
司延期向本
人支付分红、
以及除基本
工资外的薪
酬(津贴),
直至本人按
上述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
止。
鲍凯;曹同生; 通过大艾投
承诺人切实
陈玲;陈志峰; 资间接持有 2014 年 07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李海涛;李松 发行人股份 15 日
承诺。
涛;张文磊;赵 并担任公司
4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凯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李
海涛、赵凯、
鲍凯、张文
磊、陈玲承
诺:除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
将所持有的
部分发行人
老股公开发
售外,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4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本人所
持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股
票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若公
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公司
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
期末股票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
个月;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通过大艾投
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并担任公司
监事陈志峰、
曹同生、李松
涛承诺:除在
4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时将所持
有的部分发
行人老股公
开发售外,在
本人担任公
司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
4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
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
措施和承诺:
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
司的净资产
将随着募集
资金到位而
大幅增加,由
于募集资金
项目从开始
实施至投产
并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时
间,在上述时
间内,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等指标将在
深圳市艾比 承诺人切实
短期内可能 2014 年 07 月
森光电股份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出现一定幅 15 日
有限公司 承诺。
度的下降。为
降低本次公
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的
影响,公司通
过大力拓展
现有业务,开
拓新市场和
新领域,尽量
缩短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实现收益的
时间。同时,
公司将加大
研发投入和
技术创新,通
过引进人才,
壮大科研队
伍,积极研发
新产品,提高
4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产品的
综合竞争力
等措施,提升
盈利能力,以
填补因本次
公开发行被
摊薄的股东
回报。
公司控股股
东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波
已做出关于
承担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
时补缴个人
所得税税款
的承诺如下:
如应有关税
务部门要求
或决定,公司
需要补缴或
被追缴整体
变更时自然
人股东以净
承诺人切实
丁彦辉、任永 资产折股所 2014 年 07 月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红、邓江波 涉及的个人 15 日
承诺。
所得税,则上
述个人所得
税由本人全
额承担;若公
司因未履行
代扣代缴前
述个人所得
税义务而遭
受罚款或损
失,则由丁彦
辉、任永红、
邓江波三人
按照 4:3:3 的
比例承担相
关罚款和损
失。公司未来
不为激励对
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象依股权激
励计划获取
有关权益提
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
贷款提供担
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066.1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429.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10.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5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4 年
1、LED 显示屏建设 12,006. 12,006. 15,484.
否 14,588.1 0 100.00% 12 月 31 2,209.53 是 否
项目 65 65 11
日
2、LED 照明产品建 2,869.8 2,869.8
是 5,995.16 0 100.00% 否 是
设项目 8 8
2016 年
3、LED 技术研发中 3,907.1
是 5,482.91 69.24 633.83 16.22% 12 月 31 否 否
心建设项目 5
日
18,783. 15,510. 15,48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66.17 69.24 -- -- 2,209.53 -- --
68 36 11
超募资金投向
4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无超募资金
18,783. 15,510. 15,484.
合计 -- 26,066.17 69.24 -- -- 2,209.53 -- --
68 36 11
1、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已经终止且该项目终止之前处于投入期尚未产生收益。因此,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2、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与 LED 照明产品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研发相关的投入被终止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
原因(分具体项目)
益,但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加适应市
场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于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开始涉足 LED 照明业务。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的
时候,LED 照明作为绿色节能产品,深受整个市场的追捧,当时公司通过广泛调研,认为 LED 照明
行业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会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在此领域有先天优势。但是 LED 照明
作为市场追捧的热点,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大量企业和资金开始不断进入这个领域,这
个行业在近年来产能快速扩张,产品价格不断下跌,除少数有品牌、技术和渠道的公司外,绝大多数
企业主要靠价格手段竞争,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很低。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不断辛苦努力经营,LED 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明业务虽然有一定增长,但整体上增长缓慢,2012 至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为 3,231.27 万元、3,950.30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万元和 4,206.08 万元,而同期毛利率则不断降低,2012 年到 2014 年分别为 20.21%、11.61%和 5.22%,
2015 年一季度 LED 照明产品订单仅约 640 万。公司从涉足 LED 照明业务以来不仅没有获得盈利,
并且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能力上看,短期依然无法改变现状。因
此,如果继续投入 LED 照明业务,只会拖累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 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
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4 年 9 月,公司 LED 显示屏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10569.75 万元;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置换金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额为 2869.88 万元;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564.59 万元;此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
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4]004785 号鉴证报告,本季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4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因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相关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使用效率,公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因公司生产基地搬迁及研发技术体系调整,公司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缓按原计划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资金。公司本季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其他情况
使用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20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
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可以充分利用深圳前海地区在信
息、资源、人才等方便的优势,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拓展,能够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2016年1月22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20万元的对价认购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
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62.3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增资后公司持股4.98%,北京华奥视美于3月初完成了
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主要是有利于带动公司显示屏销售规模;通过与其合作,公司能
够积累舞台场景创意显示运营的经验,对实施公司战略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3、2016年2月2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
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存续期为5年,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4亿元;九州证券有限公司的直
投子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出资50万元。基金拟投资公司产业链上的场景
运营、广告媒体、体育运营、创意策划、互联网营销等相关项目,以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以及经投资及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议案》;2014年2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
案。该议案中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的利润
分配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利润分配的顺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
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
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的事项。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通过。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如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发展
状况不相符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公司当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
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利润分配预案需分别经公司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提
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10、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应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11、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
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事宜。
(三)根据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60,208,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5,044,817.55 445,862,286.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7,858.50 500,000.00
应收账款 255,153,698.72 211,562,902.30
预付款项 26,186,612.78 6,019,041.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42,421.37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457,354.55 22,733,189.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4,073,999.24 165,357,602.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949,351.22 41,949,351.22
流动资产合计 960,466,113.93 894,371,678.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5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1,901,299.09 329,939,330.19
在建工程 12,895,617.30 13,028,860.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816,230.52 29,070,215.97
开发支出
商誉 17,248,329.68 17,248,329.68
长期待摊费用 18,575,338.26 12,745,32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49,021.34 10,249,021.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5,880.17 483,28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3,161,716.36 422,764,361.37
资产总计 1,403,627,830.29 1,317,136,040.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0,03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196,569,977.64 193,854,246.54
预收款项 104,144,653.34 62,696,802.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801,175.88 7,935,477.29
应交税费 30,338,220.55 14,408,143.74
5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094,569.27 7,782,024.0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75,978,596.68 416,326,694.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7,980,518.00 37,980,518.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980,518.00 37,980,518.00
负债合计 513,959,114.68 454,307,212.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208,320.00 160,2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052,418.72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864,000.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1,406,845.89 400,765.70
专项储备
5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58,621,635.77 58,621,635.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30,642,954.87 406,990,20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1,068,175.25 856,409,342.42
少数股东权益 8,600,540.36 6,419,48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9,668,715.61 862,828,827.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3,627,830.29 1,317,136,040.12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6,894,485.93 414,654,393.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57,858.50 500,000.00
应收账款 320,306,720.43 242,668,910.63
预付款项 32,214,101.94 5,359,670.12
应收利息 42,421.37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2,942,593.65 274,484,485.54
存货 174,661,321.31 138,905,537.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699,516.89 41,699,516.89
流动资产合计 1,175,319,020.02 1,118,659,818.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207,946.11 63,207,946.11
投资性房地产
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131,046,762.10 131,527,860.91
在建工程 6,741,684.23 7,446,808.9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44,729.71 1,446,010.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693,425.53 7,535,70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44,385.99 3,844,385.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400.00 207,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2,286,333.67 225,216,119.69
资产总计 1,417,605,353.69 1,343,875,938.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0,03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219,982,311.80 226,834,106.77
预收款项 75,480,285.91 51,585,886.54
应付职工薪酬 2,763,661.55 4,185,096.80
应交税费 27,553,548.55 12,140,499.1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563,988.78 6,778,949.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4,373,796.59 431,174,538.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7,980,518.00 37,980,518.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980,518.00 37,980,518.00
负债合计 502,354,314.59 469,155,056.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208,320.00 160,2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052,418.72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864,000.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621,635.77 58,621,635.77
未分配利润 466,232,664.61 425,702,507.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5,251,039.10 874,720,881.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7,605,353.69 1,343,875,938.5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20,632,470.49 217,476,945.10
其中:营业收入 220,632,470.49 217,476,945.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89,424,119.37 186,288,630.23
5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138,255,428.71 146,799,418.3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72,257.63 2,965,202.18
销售费用 25,477,898.67 17,810,776.87
管理费用 22,638,488.56 24,752,173.95
财务费用 954,352.48 -3,135,049.33
资产减值损失 25,693.32 -2,903,891.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13,027.40 3,207,695.7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521,378.52 34,396,010.62
加:营业外收入 26,737.26 1,916,983.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3,938.23 121,025.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314,177.55 36,191,968.14
减:所得税费用 7,661,424.91 5,352,292.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652,752.64 30,839,675.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498,919.15 30,179,569.70
少数股东损益 1,153,833.49 660,106.1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5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652,752.64 30,839,675.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2,498,919.15 30,179,569.7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53,833.49 660,106.1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04 0.38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04 0.38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27,752,390.23 201,757,439.89
减:营业成本 145,726,107.67 145,664,127.8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86,973.34 2,960,065.09
6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19,751,577.40 15,935,834.73
管理费用 11,664,728.93 16,303,368.58
财务费用 1,351,179.15 -2,979,841.83
资产减值损失 5,438.63 -2,772,768.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13,027.40 3,207,695.7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879,412.51 29,854,350.00
加:营业外收入 18,349.39 1,914,117.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15,223.70 47,339.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7,682,538.20 31,721,127.7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152,380.72 4,758,169.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530,157.48 26,962,958.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6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530,157.48 26,962,958.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3,165,741.80 261,354,330.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743,355.11 14,957,418.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778,700.34 4,908,583.8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5,687,797.25 281,220,332.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9,782,060.65 271,679,426.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6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197,278.93 31,228,923.9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263,127.26 11,384,216.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6,820,286.45 43,626,358.6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062,753.29 357,918,925.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74,956.04 -76,698,592.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 4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3,027.40 3,207,695.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313,027.40 443,207,695.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773,437.15 34,483,248.8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200,000.00 344,788,916.8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5,232,34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973,437.15 404,504,505.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0,409.75 38,703,190.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000,051.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66,510.0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33,541.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561.2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61.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29,980.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2,318,012.37 1,583,601.33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17,353.42 -60,241,781.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5,044,817.55 236,110,269.1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5,992,670.19 206,095,139.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736,514.21 15,002,646.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426,879.15 4,108,929.5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156,063.55 225,206,715.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9,700,940.47 257,234,093.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5,143,704.94 23,562,099.3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94,215.60 10,899,255.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9,082,733.95 21,373,500.8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221,594.96 313,068,949.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65,531.41 -87,862,233.48
6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5,000,000.00 4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3,027.40 3,207,695.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313,027.40 443,207,695.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74,213.20 20,403,694.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200,000.00 37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833,489.96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74,213.20 393,237,183.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185.80 49,970,51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66,510.04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510.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510.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1,517,424.89 1,906,915.8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309,292.32 -35,818,295.76
6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203,778.25 275,708,469.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6,894,485.93 239,890,173.82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