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经审阅会议文件,我们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意将《关于投资海星小野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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