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石化: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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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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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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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1,262,026.47 139,079,327.01 -1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213,854.22 6,302,842.54 6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755,416.72 6,304,755.04 7.1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766,626.19 -69,573,477.29 19.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46 0.094 21.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46 0.094 21.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 1.67% 0.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703,597,147.93 735,724,096.68 -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78,501,301.27 568,287,447.05 1.8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2015 年度宜兴企业上市专项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118,750.00 励、政府污染防治拔款及递延收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益摊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000.00

奖学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0,312.50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 15%计算

合计 3,458,437.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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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25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许汉祥 境内自然人 37.67% 33,572,000 33,572,000 质押 3,000,000

上海金融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00% 10,689,500 10,689,500

伙)

朱炳祥 境内自然人 9.90% 8,826,000 8,826,000

陈国荣 境内自然人 5.94% 5,293,800 5,293,800

王招明 境内自然人 5.55% 4,942,200 4,942,200

许志坚 境内自然人 3.91% 3,486,000 3,486,000

李国权 境内自然人 0.58% 515,000

李微微 境内自然人 0.57% 507,650

潘藕花 境内自然人 0.45% 404,787

中融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中融-

证赢 196 号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291,499

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国权 5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5,000

李微微 507,650 人民币普通股 507,650

潘藕花 404,787 人民币普通股 404,787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证赢 19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291,499 人民币普通股 291,499

计划

何爱华 254,940 人民币普通股 254,940

俞薇薇 241,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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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祁明 1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600

法国兴业银行 15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 120,150 人民币普通股 120,150

投资基金

陈胜中 1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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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79.2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偿还贷款所致;

2、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96.47%,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投标保证金及业务员备用金所致;

3、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255.61%,主要系报告期末材料采购增加、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4、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2680.1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8000万元所致;

5、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0.77%,系报告期内偿还贷款所致;

6、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65.94%,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增多所致;

7、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200.41%,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多所致;

8、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4.41%,系报告期内支付了上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9、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377.31%,系报告期末销售增加、采购材料进项减少所致;

10、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5.18%,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减少,使得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1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5.77%,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2、本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687.6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2015年度宜兴市上市专项奖励资金所

致;

13、本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6.67%,系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4、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1.51%,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5、本年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116.34%,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6、本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66.10%,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353.79%,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购置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15.72%,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

少、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9、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07.25%,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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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江苏高科石 2016 年 1 月 6

配利润的 2015 年 12 月

化股份有限 分红承诺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20%。公司在 23 日

公司 月5日

实施上述现

金分配股利

的同时,可以

同时派发红

股。

1、控股股东

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

持:(1)公司

董事会应在

控股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

启动条件触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作出增持公

告。(2)控股

股东及董事、

江苏高科石 2016 年 1 月 6

IPO 稳定股价 高级管理人 2015 年 12 月

化股份有限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承诺 员应在增持 23 日

公司 月5日

公告作出之

日起次日开

始启动增持,

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

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

毕。2、公司

回购:(1)公

司董事会应

在上述公司

回购启动条

件触发之日

起的 1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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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日内作

出回购股份

的决议。(2)

公司董事会

应当在作出

回购股份决

议后的 2 个

工作日内公

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

预案,并发布

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

(3)公司回

购应在公司

股东大会决

议作出之日

起次日开始

启动回购,并

应在履行相

关法定手续

后的 30 日

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

购方案实施

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

内公告公司

股份变动报

告。 在股价

稳定措施实

施完毕后

120 个交易

日内,控股股

东、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的增持义务

及公司回购

义务自动解

除。此后,如

果发行人再

次出现触发

启动条 件

的,则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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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预案的规

定,依次开展

控股股东增

持、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回

购股份工作。

本预案在公

司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三

年。 公司将

要求在本预

案有效期内

新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作

出的稳定股

价预案的承

诺。

应于触发启

动条件之日

起 10 个交易

日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

要求的前提 2016 年 1 月 6

股份增持承 2015 年 09 月

许汉祥 下,通过本人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22 日

增持发行人 月5日

股份的方式

稳定发行人

股价,并向发

行人送达增

持公司股票

书面通知(以

下简称“增持

通知书”)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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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通知书应包

括增持股份

数量、增持价

格、增持期

限、增持目标

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

并由发行人

收到增持通

知书后三个

交易日内,提

前公告具体

实施方案。本

人应于触发

启动条件之

日起的 3 个月

内,以合计不

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资

金增持发行

人股份,但单

次增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公司本次发

行并上市后 3

年内,如股票

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朱炳祥;陈国 送股、转增股

荣;王招明;许 本、增发新股 2016 年 1 月 6

股份增持承 2014 年 05 月

志坚;陆风雷; 等原因进行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14 日

高琦;周红云; 除权、除息 月5日

刘君南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

整,下同)均

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

除权除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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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每股净资产

(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

已依次触发

控股股东履

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义务。

则下列任一

条件发生时,

本人应在符

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

求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①

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方案

实施期限届

满后,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

续 10 个交易

日均低于公

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除息

后每股净资

产值;②控股

股东增持股

份方案实施

完毕之日起

的 3 个月内启

动条件再次

被触发。于触

发稳定股价

义务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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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0 个交易日

内,本人应通

过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

式以稳定公

司股价,并向

公司送达增

持公司股票

书面通知(以

下简称“增持

通知书”),增

持通知书应

包括增持股

份数量、增持

价格、增持期

限、增持目标

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

并由公司在

收到增持通

知书后 3 个交

易日内,提前

公告具体实

施方案。本人

用于增持公

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

于本人上年

度薪酬总额

总和的 30%,

但不超过本

人上年度的

薪酬总和。但

股票收盘价

连续 10 个交

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本人

可中止实施

增持计划;连

续 20 个交易

日高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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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每股净资

产或增持资

金使用完毕,

则本人可终

止实施该次

增持计划。在

本人实施完

毕上述增持

计划后 120 个

交易日内,本

人的增持义

务自动解除。

此后,如果公

司再次出现

规定的稳定

股价启动条

件,则本人应

按照规定再

次启动稳定

股价程序。若

本人未履行

或未完全履

行上述稳定

股价义务,则

公司有权将

与本人通知

的拟增持股

份的增持资

金总额减去

本人当次增

持计划已投

入的增持资

金后的金额

相等金额的

应付其的薪

酬予以暂扣

(如未通知,

则暂扣金额

为上一年度

在公司领取

的税后薪酬

总额 30%减

去本人当次

增持计划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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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投入的增持

资金后的金

额),直至本

人履行上述

增持义务及

其他义务。本

人在上述增

持计划实施

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

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

承诺函在公

司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三

年。本承诺函

所述承诺事

项已经本人

确认,为本人

真实意思表

示,对本人具

有法律约束

力,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

履行承诺。本

人将积极采

取合法措施

履行就本次

发行并上市

所做的所有

承诺,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

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

督,并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本人在本人

股份减持承 的股份锁定 2014 年 05 月

许汉祥 五年 正常履行中

诺 期满后二年 14 日

内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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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接减持高科

石化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若高

科石化在本

次发行并上

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

底价下限和

股份数量相

应进行调整。

本人减持直

接或间接所

持高科石化

股份时,应提

前 5 个交易日

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以

书面方式通

知高科石化,

并由高科石

化及时予以

公告,自高科

石化公告之

日起 3 个公告

日后,本人方

可减持高科

石化股份。本

人作为高科

石化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通过

高科石化业

绩的增长获

得股权增值

和分红回报。

本人看好高

科石化的长

期发展,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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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进行减持在

时点、方式和

价格上会充

分考虑高科

石化股价稳

定和中小投

资者利益。如

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或法

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高科

石化股份的,

本人承诺违

规减持高科

石化股票所

得(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

得”)归高科石

化所有。如本

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

缴高科石化,

则高科石化

有权将应付

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违规

减持所得相

等金额收归

高科石化所

有。本人不得

因在发行人

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

相关承诺。本

承诺函所述

事项已经本

人确认,为本

人真实意思

表示,对本人

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人将

积极采取合

法措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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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就本次发行

并上市所做

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

管机关、社会

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并

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本人在本人

的股份锁定

期满后二年

内直接或间

接减持高科

石化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若高

科石化在本

次发行并上

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

陈国荣;王招 底价下限和 2016 年 1 月 6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05 月

明;朱炳祥;许 股份数量相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14 日

志坚 应进行调整。 月5日

本人减持直

接或间接所

持高科石化

股份时,应提

前 5 个交易日

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以

书面方式通

知高科石化,

并由高科石

化及时予以

公告,自高科

石化公告之

日起 3 个公告

日后,本人方

17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可减持高科

石化股份。本

人作为高科

石化的股东,

通过高科石

化业绩的增

长获得股权

增值和分红

回报。本人看

好高科石化

的长期发展,

未来进行减

持在时点、方

式和价格上

会充分考虑

高科石化股

价稳定和中

小投资者利

益。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

高科石化股

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

高科石化股

票所得(以下

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高

科石化所有。

如本人未将

违规减持所

得上缴高科

石化,则高科

石化有权将

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中与

违规减持所

得相等金额

收归高科石

化所有。

上海金融发 本企业在持 2016 年 1 月 6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05 月

展投资基金 有发行人的 日-2022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14 日

(有限合伙) 股份锁定期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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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届满的五年

内,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前

提下,全部减

持完毕发行

人股份,减持

价格为届时

市场价格,减

持方式为竟

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交

易方式。减持

发行人股份

时,本企业将

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

行人公告减

持计划。如本

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或法

律强制性规

定减持高科

石化股份的,

本企业承诺

违规减持高

科石化股票

所得(以下简

称“违规减持

所得”)归高科

石化所有。如

本企业未将

违规减持所

得上缴高科

石化,则高科

石化有权将

应付本企业

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

所得相等金

额收归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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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石化所有。本

承诺函所述

事项已经本

企业确认,为

本企业真实

意思表示,对

本企业具有

法律约束力。

本企业将积

极采取合法

措施履行就

本次发行并

上市所做的

所有承诺,自

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

众及投资者

的监督,并依

法承担相应

责任。

高科石化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许汉

祥承诺:1、

自高科石化

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高

2016 年 1 月 6

股份限售承 科石化公开 2012 年 08 月

许汉祥 日-2019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发行股票前 08 日

月5日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高

科石化回购

本人持有的

上述股份。2、

本人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

让的高科石

化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

有的高科石

20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化股份总数

的 25%,并且

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高

科石化股份;

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高科

石化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

持有高科石

化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

过 50%。

自高科石化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

上海金融发 伙企业持有 2016 年 1 月 6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8 月

展投资基金 的高科石化 日-2017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08 日

(有限合伙) 公开发行股 月5日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

由高科石化

回购本合伙

企业持有的

上述股份。

自高科石化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朱炳祥;陈国 或者委托他 2016 年 1 月 6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8 月

荣;王招明;许 人管理本人 日-2017 年 1 正常履行中

诺 08 日

志坚 持有的高科 月5日

石化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高科

21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石化回购本

人持有的上

述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高科石化股

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

高科石化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并且离职后

六个月内,不

转让所持有

的高科石化

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

高科石化股

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有高

科石化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00% 至 25.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692.34 至 2,226.76

动区间(万元)

2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781.41

元)

受宏观环境制约,预计市场需求复苏缓慢,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高。公司

调整产品结构,销售情况呈向好趋势,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销售数量预计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比总体持平或略有增长,但为预估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变化,因此作

出此次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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