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及书面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公司全体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1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
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陈 晓 陈维新 赵金华
李继伟 王志宏 沈茂林
安广实 木利民 张 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