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6-05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停牌前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26)。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6 年 1 月 23 日、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相继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136、 2016-007、2016-019)。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乐视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乐
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影业”)股权的方式,将乐视影业的
控股权转让给乐视网。由于此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交易对方众多,审
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协调沟通工作亦较多,重组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
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继续停牌,预计将于 2016 年 5 月 7 日前披
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流程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与有关各方一起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
并且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的公告。
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
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
请未获同意的,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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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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