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斯太尔 公告编号:2016-022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8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6年4月28日(星
期四)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点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7
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光明饭店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3.7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
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
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第八项议案,同时涉及授信及担保事项,将以特别决议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到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
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授
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进行登记和参加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60”。
2.投票简称:“斯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斯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00
议案 4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00
议案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议案 6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
议案 7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
《关于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3.74 亿元综合授信额
议案 8 8.00
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议案 9 9.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议案 10 10.00
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77号创新产业园2号楼
邮政编码:213164
联系电话:0519-81595631
传真号码:0519-81595779(010-84446298)
联系人:孙琛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 4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议案 5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6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 7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8 《关于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3.74 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议案 9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事务所的
议案》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议案 10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事务所的
议案》
议案 11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