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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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2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大”或“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接到控股股东美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大集团”)通知:其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夏鼎、夏兰及自然人王培飞、徐建

龙、钟传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美大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

有的浙江美大无限售流通股 27,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至夏志生、

夏鼎、夏兰、王培飞、徐建龙、钟传良。内容详见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收购报告

书摘要》、《美大集团有限公司与夏志生、夏鼎、夏兰、王培飞、徐建龙、钟传

良之股份转让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夏志

生、夏鼎、夏兰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公告》、《收购

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收购报告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收购报

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夏志生、夏鼎、夏兰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4 月 25 日,美大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美大集团协议转让的 27,000 万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美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控股股东变

更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兰);实际控

制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兰)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 55.8125%,通过美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比 例 55.8125% , 仍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 王 培 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8.3042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徐建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 5.6223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钟传良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5.2610 %,通过美大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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