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 2015 年度相
关事项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
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
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
该事务所为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薪酬管理办法》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保持一致,结合了公司实际情
况,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进一
步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 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
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
的行业其他公司规模和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的,有利于强化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控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董事
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对外披露。
七、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
保情况 。
八、关于对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一)
成 栋: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二)
郭蕙宾: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三)
钟节平: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