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提名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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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原独立董

事吴卫国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大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大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大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何大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经历进行了严格审查,认

为何大安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同意提名何大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董事会的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何大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何大安

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何大安,中国国籍,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浙江工商大学应

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

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社区研究会名誉会长。

何大安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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