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奇信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尽可能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1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12次,会前均仔细审阅了
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参与讨论,谨
慎表决,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
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2015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与其
他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共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制订<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201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2014年度
及2015年1-3月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对公
司2012-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
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按
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
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审计
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编号 日期 审议内容
审议《关于制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关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2
2015.1.5
员会第二次会议 年度—2014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项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
2015.1.22
员会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5 项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15.4.12 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2-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3
员会第四次会议
月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15.5.26 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2015.6.10
员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1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对公司 2012-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所
2015.8.11
员会第七次会议 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1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
2015.9.05
员会第八次会议 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2015.11.17
员会第九次会议 议案》1 项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陈国民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