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吉安奥维1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奥维”)
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吉安奥维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吉安奥维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安奥维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63%。
3、股东减持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安奥维未发生减
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吉安奥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
下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
通过南京奥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兰群、李峰、
曹永胜、曾文强、王崇国、徐冰、陈业宝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
1
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由南京奥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任职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3)如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如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4)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所持股票上市之日起严格履行各自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并
不违背承诺的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
持;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时间区间等。
截止本公告日,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吉安奥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3、股份来源:原始股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5万股股份,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后三个交易日起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7、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吉安奥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2、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期间,吉安奥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吉安奥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吉安奥维《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