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政策、
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监事会结合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体监事(签字):
陈永志 许元清 罗建国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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