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11: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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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65 公司简称:迪马股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10

四、 附录................................................................. 19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钢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9,618,500,483.30 26,771,505,170.27 1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19,448,838.62 6,144,903,167.03 1.21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27,187,232.11 -1,367,242,803.54 131.24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21,462,357.43 555,633,990.48 10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

76,615,963.26 23,192,574.71 230.3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74,943,057.23 22,657,080.04 230.77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增加

1.24 0.39

收益率(%) 0.8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1 2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1 200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519.5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997,309.71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60,804.01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68.32

所得税影响额 -4,187.56

合计 1,672,906.03

2. 报告期项目情况介绍

2.1 土地储备情况

持有待开 合作开发

持有待开 一级土地 规划计容 是/否涉及 合作开发

发土地的 项目涉及

序号 发土地的 整理面积 建筑面积 合作开发 项目的权

面积(平方 的面积(平

区域 (平方米) (平方米) 项目 益占比(%)

米) 方米)

1 南京 10,009 50,044 否

2 上海 19,182 28,773 是 28,773 70

3 上海 87,916 158,250 是 158,250 30

4 重庆 325,619 635,739 是 635,739 30

5 武汉 139,760 444,200 是 444,200 51

2.2 项目开发情况

在建

项目/ 权

项目规划

新开 益 项目用地 总建筑面 在建建筑

地 经营 计容建筑 已竣工面 报告期实

序号 项目 工项 比 面积(平 积(平方 面积(平 总投资额

区 业态 面积(平方 积(平方米) 际投资额

目/竣 例 方米) 米) 方米)

米)

工项 (%)

上 东原

1 住宅 在建 95 47,140.70 75,425.07 111,461.74 111,461.74 - 115,455.00 8,256.80

海 郦湾

上 东原

2 住宅 在建 100 66,071.80 118,929.24 94,984.87 94,984.87 - 266,606.00 14,158.26

海 逸墅

逸城

武 亲水

3 宅、 在建 100 399,986.50 258,220.51 - 73,349.43 308,069.97 256,268.34 7,557.97

汉 生态

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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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 住

4 晴天 宅、 在建 95 31,117.22 132,696.56 175,995.29 115,213.13 - 105,693.27 5,936.31

见 商业

东原 住

5 湖光 宅、 在建 100 85,357.97 270,145.68 270,145.68 270,145.68 - 142,971.95 7,758.14

里 商业

东原 住

6 时光 宅、 在建 100 39,205.75 185,099.92 62,656.08 62,656.08 165,351.01 200,200.30 5,619.49

道 商业

重 东原

7 宅、 在建 100 71,856.00 213,157.84 199,802.08 199,802.08 104,474.00 286,466.12 11,480.73

庆 1891

商业

重 碧云

8 宅、 竣工 100 78,800.00 38,872.92 - - 55,358.80 52,298.02 90.44

庆 天

商业

重 嘉阅

9 宅、 在建 100 374,648.00 486,928.94 102,958.26 102,958.26 78,654.78 298,915.35 6,562.30

庆 湾

商业

重 九城

10 宅、 在建 100 55,289.00 204,569.30 81,025.54 154,963.55 183,155.09 169,985.82 2,658.83

庆 时光

商业

重 翡翠

11 宅、 竣工 100 72,974.00 255,409.00 - - 339,358.02 171,980.64 4,413.58

庆 明珠

商业

重 东原

12 宅、 在建 100 63,745.00 130,301.87 95,058.04 121,790.65 88,315.62 113,583.32 6,910.12

庆 桐麓

商业

重 东原

13 宅、 在建 100 241,917.66 404,458.61 - 2,711.45 194,184.64 223,189.57 910.67

庆 香山

商业

重 东原

14 宅、 竣工 100 205,631.50 1,000,736.85 - - 1,292,134.63 648,582.27 8,782.13

庆 D7

商业

重 湖山

15 宅、 在建 100 189,874.00 356,875.00 394,990.93 394,990.93 - 440,176.50 12,543.88

庆 樾

商业

16 ARC 宅、 竣工 100 24,472.00 144,385.00 - - 178,027.08 126,818.36 299.00

商业

黄山 住

17 大道 宅、 竣工 100 28,897.60 143,909.86 - - 146,006.33 64,688.61 114.03

东 商业

18 重 亲亲 住 竣工 65.8 29,102.00 124,016.61 - - 152,605.69 62,008.65 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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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 里 宅、 5

商业

19 香郡 宅、 竣工 100 60,003.00 221,260.30 - - 259,365.71 119,117.28 1,817.68

商业

一、二

金马 批次

20 湖壹 住宅 竣工, 100 109,620.00 164,430.00 39,294.91 39,294.91 67,754.84 74,278.36 103.50

号 其余

在建

一批

住 次竣

21 西岸 宅、 工,其 100 116,106.67 404,051.21 162,354.43 162,354.43 93,777.89 182,457.53 10,378.78

商业 余在

开元

一期

观邸

竣工;

-香 住

成 二期

22 屿、 宅、 100 164,291.81 452,891.21 41,509.13 41,509.13 506,190.88 161,304.80 8,765.98

都 竣工;

长 商业

三期

洲、

在建

长岛

成 川航 写字

23 在建 100 4,817.00 80,585.91 109,293.70 109,293.70 107,048.29 5,419.90

都 项目 楼

成 亲亲

24 宅、 在建 59.2 39,727.86 119,182.54 125,912.08 125,912.08 63,720.46 132,279.00 2,349.18

都 里

商业

成 时光

25 宅、 在建 59.2 54,924.50 197,628.56 174,730.09 174,730.09 127,687.84 233,010.00 5,431.55

都 道

商业

其他说明:以前年度已全部竣备,且本期无投资额发生的项目,不再继续列示。

2.3 项目销售情况

经营业 权益比 项目总可售面 可供出售面 已预售面积(平

序号 地区 项目 累计已预售

态 例(%) 积(平方米) 积(平方米) 方米)

上海 东原郦湾 住宅、商

1 95 103,563.76 35,110 57,046 20,989

上海 东原逸墅 住宅、商

2 100 160,468.61 23,771 36,978 18,491

武汉 逸城亲水 住宅、商

3 100 263,569 36,031 180,478 6,179

生态住宅 业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 东原晴天 住宅、商

4 95 175,995 68,301 98,025 32,211

见 业

武汉 湖光里 住宅、底

5 100 270,146 88,096 88,606 25,438

武汉 时光道 住宅、商

6 100 222,891 120,507 105,002 2,618

重庆 东原 1891 住宅、商

7 100 298,822.31 139,613 98,388 6,114

重庆 嘉阅湾 住宅、商

8 100 524,229.51 31,756 69,200 2,566

重庆 九城时光 住宅、商

9 100 256,634.03 78,825 186,138 8,329

重庆 翡翠明珠 住宅、商

10 100 327,684 58,569 274,622 5,507

重庆 东原桐麓 住宅、商

11 100 175,818.00 67,742 109,865 1,789

重庆 东原 D7 住宅、商

12 100 1,227,735 379,990 856,054 8,309

重庆 湖山樾 住宅、商

13 100 497,760.08 98,043 149,210 23,088

重庆 ARC 住宅、商

14 100 171,198 22,347 151,286 2,435

成都 西岸 住宅、商

15 100 515,528 83,190 127,824 5,980

成都 开元观邸- 住宅、商

16 香屿、长 业 100 479,555.63 104,208 377,657 26,708

洲、长岛

成都 亲亲里 住宅、商

17 59.2 165,240 42334.11 87,399 10750.43

成都 时光道 住宅、商

18 59.2 278,912 114261.74 128,712 14864.46

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2775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全称)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3 873,65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876,659,413 873,659,413 质押

7 0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赵洁红 111,710,00 境内自然人

113,712,692 4.85 0 质押

0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75,000,000 3.20 0 质押 75,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42,104,584 1.79 0 未知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26,307 0.96 0 未知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分红-个人分红-005L- 18,000,000 0.77 0 未知 0

FH002 沪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境内非国有法人

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16,000,000 0.68 0 未知 0

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40,000 0.68 0 未知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71,727 0.58 0 未知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2,991,850 0.55 0 未知 0

005L-CT001 沪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赵洁红 113,712,692 人民币普通股 113,712,692

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7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42,104,584 人民币普通股 42,104,58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526,307 人民币普通股 22,526,30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红-005L-FH002 沪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活力股票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40,0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71,727 人民币普通股 13,671,7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12,991,850 人民币普通股 12,991,850

险产品-005L-CT001 沪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2,278,901 人民币普通股 12,278,901

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银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赵洁红及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为东银控股之一致行动人。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其关联关系,

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均为社会流通

股,本公司不知其质押、冻结、托管或回购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于报告期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

股)的0.1279%,增持后,东银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76,659,413股,约占总股本的37.37%。东银控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拟在未来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增减幅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主要原因说明

度(%)

主要系本期票据背书

应收票据 - 500,000.00 -500,000.00 -100.00

使用所致

主要系计提联营单位

应收利息 6,885,430.00 - 6,885,430.0 (旭原创展)借款利息

所致

主要系增加联营单外

其他应收款 1,979,957,331.84 1,339,118,944.84 640,838,387.00 47.86

往来款所致

长期股权投 主要系完成东海证券

500,097,059.68 115,667,983.19 384,429,076.49 332.36

资 长期股权收购所致

主要系在建工程进度

在建工程 520,931.46 370,321.53 150,609.93 40.67

增加所致

主要系增加新办公楼

长期待摊费用 11,281,305.36 2,514,652.47 8,766,652.89 348.62

装修费用所致

主要系 2015 年计提的

应付职工薪酬 7,661,479.34 48,393,671.26 -40,732,191.92 -84.17 2015 年的工资在本期

年初发放所致

主要系计提按年付息

应付利息 183,248,833.80 125,696,340.58 57,552,493.22 45.79

的债券利息所致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主要系保证金、代收

其他应付款 641,243,465.05 474,197,357.82 167,046,107.23 35.23

费用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

957,600,000.00 1,464,890,000.00 -507,290,000.00 -34.63

非流动负债 所致

主要系本期新增发行

非公开公司债券 6 亿

应付债券 3,974,089,979.73 2,980,789,979.73 993,300,000.00 33.32

元、中期票据 4 亿元

所致

增减幅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增减额 主要原因说明

度(%)

主要系报告期房地产

营业收入 1,121,462,357.43 555,633,990.48 565,828,366.95 101.83 项目竣备交房数量增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

营业成本 783,855,244.13 355,972,148.55 427,883,095.58 120.20

应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 主要系收入增加,相

84,101,934.72 30,380,576.99 53,721,357.73 176.83

加 应税费增加

主要系(1)本期基准

利率下调,融资成本

财务费用 10,768,067.19 28,964,777.55 -18,196,710.36 -62.82

下降;(2)本期流动

性贷款减少

主要系本期根据准则

资产减值损失 330.50 14,470.61 -14,140.11 -97.72 规定所需计提的坏账

准备减少所致

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4,208,031.36 479,194.63 3,728,836.73 778.15

增加所致

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

营业外支出 2,533,006.09 447,652.13 2,085,353.96 465.84

所致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以分期形式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013 号、2016-014 号、2016-021 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发债材料已报

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系列议案,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价格进行确定,对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009

号、2016-011 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调规等工作仍有序开展

中。

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及

诺 承诺 承诺 时

承诺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履

背 类型 内容 严

景 格

与 盈利预测 东银控股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 2014 年-2016 年 是 是

重 及补偿 各标的公司的预测净利润计算,标的资产

大 于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预测实现的

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资产股

产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62,810.64 万

重 元、人民币 91,078.61 万元、人民币

组 94,552.55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相 248,441.80 万元。如出现标的资产的实

关 际盈利数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利润预

的 测数,东银控股承诺履行补偿义务,同意

承 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直接定向回

诺 购东银控股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注销。补偿数量的上限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中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总量,即

873,659,413 股,若出现东银控股本次所

认购的股份数量低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

情形,不足部分由东银控股以现金方式进

行补偿。

解决关联 东银控股与 1.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交易 公司 东银控股将终止与标的公司及其附属公 之后

司之间的相关商品采购协议,标的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将不再委托东银控股及其有

关关联方进行商品采购,标的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招标采购

系统。2.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所属的

地产运营管理平台,东银控股不再向标的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庆新东原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物业服务方面存在

持续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和东银控股将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参

与 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允的物业服务价格并

重 按照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履行

大 相关的审议程序。东银控股及东银控股的

资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东银控股拥有

产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不会利用拥有的

重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

组 纵、指使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监

相 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

关 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

的 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

承 司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东银控

诺 股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交易。

在进行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东银控股及东

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东银

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与上市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

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

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

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及时予以披

露。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解决关联 罗韶宇 罗韶宇及罗韶宇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交易 子公司或罗韶宇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 之后

公司不会利用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上市公司或

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

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

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罗韶

宇及罗韶宇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或罗韶宇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

公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

露。

解决同业 东银控股 只要东银控股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竞争 拥有控制权,东银控股及东银控股的全资 之后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东银控股拥有实际

与 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

重 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

大 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东银控股及东银

资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东银控

产 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

重 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

组 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东银控股

相 将放弃或将促使东银控股之全资子公司、

关 控股子公司或东银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 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

承 争的业务,或将东银控股之全资子公司、

诺 控股子公司或东银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其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

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其

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与 解决同业 罗韶宇 只要罗韶宇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重 竞争 有控制权,罗韶宇及罗韶宇控制的全资子 之后

大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罗韶宇拥有实际控制

资 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产 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

重 发生竞争的业务。如罗韶宇及罗韶宇控制

组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罗韶宇拥有

相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

关 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 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罗韶宇将放弃或

承 将促使罗韶宇控制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诺 公司或罗韶宇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或将罗韶宇控制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或罗韶宇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

部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

系第三方。罗韶宇系东原地产控股有限公

司(HK.00668,香港上市公司)及重庆东

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原

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与重庆东锦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的业务定位为商业物业持有和

管理运营,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与重

大资产重组后的迪马股份在房地产开发

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

与 股份限售 东银控股 认购的迪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 2014 年 5 月 9 日 是 是

重 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东银控股名下之 -2017 年 5 月 9 日

大 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

其他 东银控股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之后

与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重 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之全

大 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

资 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产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

重 理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全资附属企业、控股

组 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

相 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关 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

的 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

承 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

诺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

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控制的全资附

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

所独立于承诺人。(三)保证上市公司的

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

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控制

的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

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之全资附

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

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

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

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

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

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

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

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

预。3、保证承诺人之全资附属企业、控

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

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控制的全资附

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与 其他 罗韶宇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 2014 年 4 月 17 日 否 是

重 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之后

大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资 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控制

产 的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

重 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

组 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

相 资管理与承诺人控制的全资附属企业、控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 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的 完全独立。3、承诺人通过东银控股向上

承 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

诺 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

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

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

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

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

诺人及控制的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

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3、

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诺人。(三)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

承诺人控制的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

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

控制之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

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

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

控制之公司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

保证承诺人控制之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

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

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

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控制的全资附属企

业、控股公司以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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