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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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6]89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2.95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6 年 4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4 月 29 日(T+2 日)公

告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6 年 4 月 25 日(T-2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4、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金

属制造业(C3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

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5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 12.9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5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3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发布的“金属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9.76 倍,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苏州市世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第一部分“发行价格”。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22,526.76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2.95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00 万元,扣除预计

的发行费用 3,373.2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2,526.76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

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

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

投资风险。

7、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0、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1、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2、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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