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市福州路 666 号华鑫
海欣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年度
报告》全文;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对外披露。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生
产经营报告和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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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 审 计 , 公 司 2015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57,430,118.58 元人民币,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15,913,414.1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374,904.63 元,
扣除 2014 年应付普通股股利 120,705,669.20 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为 261,185,939.84 元。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7,056,69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84,493,968.44 元人民币。
截止 2015 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 435,224,922.60 元,拟定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担
保计划》;
担保计划内容详见公司 2016-013 号公告《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该计划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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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截至 2015 年末,该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年限为
16 年。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总裁室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将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 201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与 2014 年度
审计费用相同)。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截至 2015 年末,该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
限为 2 年。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总裁室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将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与
2014 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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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
金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业务。
1、 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 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
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例如: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等。
3、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4%)开展短期理财业
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
及联营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的议案》;
2016 年,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集团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短期周转借款,资金占用费为央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5%。上述短
期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办理还旧贷新借款业务时的过桥
资金及正常主营业务的短期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
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日期为本次授权日至下一年度授权日)。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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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及时决策,抓住机遇,董事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2016 年度,在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如下事项:
1、决定公司净资产 30%限额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授
权比例与 2015 年度相同);
2、决定公司净资产 10%限额内的短期投资和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比
例与 2015 年度相同);
3、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但低于 5%的关
联交易事项(授权比例与 2015 年度相同)。
(授权期限为:自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独立董事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会计专业类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自
2009 年 6 月 13 日开始,连续任期两届并经延长一年后,将于 2016 年 6
月到期,按规定进行调整。
经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前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高前善先生的简历见附
件。
十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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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南海欣药业”)为
本公司持股 67.74%的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新三板”挂牌。为对其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激励,提升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与积极性以满足
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赣南海欣药业拟进行员工持股。方案框架为:
1、企业定向增发发行股票,增发对象以货币形式按 2015 年底赣南
海欣药业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3 元/股)认购股票。总计增发 1,000
万股(占赣南海欣目前总股本的 10%)。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为赣南海欣药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员工(具体人员以该公司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为准)。
3、本次定向增发的股票锁定期三年。
赣南海欣药业股票发行方案还需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以该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为准。
(副董事长崔倩女士和董事范杰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崔倩女士
建议比较评估价格后再议增发事项,范杰先生建议按评估价格增发。)
十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30。
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000 号(近中山西路)虹桥宾
馆二楼会议厅。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10 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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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
高前善先生简历
高前善,男,1968 年 9 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复旦大
学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学
副教授,曾任安徽省一轻供销公司会计与销售员,上海智星财务公司审
计员等职。2000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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