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于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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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2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报告期

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部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以真实

反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多个账面逾期未收回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逾期未收回并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且应按照个别认定法进行坏账准备

计提。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涉及龙岩市泰林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泰

林工贸”)、佛山市三水青山纸业有限公司(下称“佛山三水”)、广州

市安福纸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安福”)等三个单位,计提金额

合计人民币 2,878.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泰林工贸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泰林工贸货款 441.35 万元。

鉴于泰林工贸已经停产,且所有资产因债权债务纠纷已被司法拍卖偿

债,所拍卖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中的有抵押债权,公司作为其他债权

已无从分配。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应收款按个别认定法计

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0%,即计提坏账准备 441.35 万元。扣除以

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 220.67 万元,报告期补提坏账准备 220.68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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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地区部分经销商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佛山三水货款余额 1,985.71

万元、广州安福货款余额 1,468.23 万元,合计 3,453.94 万元。佛山

山水、广州安福系本公司自 2000 年起广州地区稳定的主经销商,两

公司股东存在关联,由于近年受实体经济下行,下游水泥行业不景气

等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加上内部管控不力,挪用资金投资不当

引发严重财务危机,因此导致了欠款无力偿还局面。

根据公司对佛山三水和广州安福经营状况的了解、公司销售部门

的催款走访、对方提供的财务报表、以及公司委托律师提供的尽职调

查法律意见书等分析,其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有效资产匮乏,偿债能力

严重不足。因此,公司判断上述债权的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对该重大应收款项分别按个别认定法计提 80%坏

账准备。具体为:

(1)对佛山三水应收账款按 80%计提坏账准备,扣除 2014 年末已

计提坏账准备 64.97 万元,本报告期补提坏账准备 1,523.60 万元。

(2)对广州安福应收账款按 80%计提坏账准备,扣除 2014 年末已

计提坏账准备 40.22 万元,本报告期补提坏账准备 1,134.36 万元。

综合上述 1、2,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 2,878.65

万元,该事项对 2015 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878.64 万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鉴于公司所持的上述三家公司债权回收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即:泰林工贸已无资产可用于债务司法执行和分配;佛山山水、广州

安福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有效资产匮乏,偿债能力严重不足。董事会认

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报告期内采取单项个别

认定法对上述应收款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本

次坏账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公允的反映

了公司资产状况。予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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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对公司本

次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对 2015 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878.64 万元,公

司已在年初披露的业绩预亏公告中考虑了上述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所

以,本次计提不会导致预计的 2015 年度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

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各项坏账计提方法和比例

合理,依据充分,予以同意。

具体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个别认定计提坏

账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①公司本次坏账准备计提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各项应收款坏账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

财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更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②公司已公告的《201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已经考虑了上

述计提坏账准备情况,不会导致公司预计的 2015 年度业绩发生重大

变化;③上述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经公司七届四十三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审核无异议,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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