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及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作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林良协先生于 2016 年 2 月期满离
任,庄耀名先生、符正平先生与罗海雄先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庄耀名:中国籍,男,49 岁,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
历。现任广东发展银行揭阳支行任副行。2016 年 3 月至现在任广东榕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符正平,中国籍,男,51 岁,经济学博士、MBA。现任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副院长兼中山大学创业中心主任,工商管理系教授、企业管理专
业博士生导师。2012 年 12 月至现在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罗海雄:中国籍,男,59 岁,会计师,大学学历。2012 年 12 月至
现在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林良协(离任):中国籍,男,43 岁,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
财务管理师,会计师。现任广州恒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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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都
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为公司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
重大资产重组节点专门召开了会议,并出具了内部审计报告。在审计年
度报告期间我们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
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
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
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审计费为 138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
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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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
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
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的、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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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其他各部
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行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充分发
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
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工作及重大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庄耀名 符正平 罗海雄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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