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2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抵押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公司除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为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
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公
司无逾期担保。
王晓华、梁烽、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