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第十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6 0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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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 2016-01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应参加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9,988,091.83 元。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960,621.01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67,207,000.01 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 26,338,694.45 元 ,本年度末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4,907,684.55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率已达 61%,并且公司后期业务发展还

需要资金投入,结合公司目前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

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要求,公司拟定的 2015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2,194,891,2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年度。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

见:

1、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监事会特提名马建斌先生、李朝晖女士为公司第

十一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该议案将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各候选人逐项审议(上述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

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建斌,男,41 岁,博士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兼首席人才官。曾在内蒙古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任教;曾任北大方正集

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

马建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

李朝晖,女,38 岁,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宽(北京)资讯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法务专员;

达盟(上海)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事务部高级顾问;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

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

司法务部法务经理。

李朝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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