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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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65,864,74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投入

完成,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613.53万元人民币,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5年1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7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1

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2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418,48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6月19日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天衡验字(2015)0007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0,264.9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264.9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11,750.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0.0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0.0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0.00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172.14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0.00 活期存款

合计 726,135,250.75 172.14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4,436,229.91元,

已扣除手续费33,108.58元。

2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

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

机构国都证券与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

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年2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变更的》的

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专户对的事项,原

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1515014160000653”及“民生银行福州

营业部1502014210007224”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募集专户“招商银行福州五一

支行591902935110888”。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

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在基金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与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长乐金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

支行、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及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270132821 290,000,000.00 111,139,650.32 活期存款

长乐金峰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301012800006837 70,000,000.00 62,742.59 活期存款

福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1902935110909 58,480,000.00 63,552.36 活期存款

福州五一支行

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 407870315173 0.00 6,242,254.98 活期存款

合计 418,480,000.00 117,508,200.25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1,679,979.70元,已

扣除手续费2,773.79元。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015年6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金峰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2015年7月20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

都证券与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长诺重

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长乐市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

(2)公司的募集资金没有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募集资金均未进行质押。

(3)上述银行已按月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按月及时对账。

(4)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

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并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并及时按规定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

情况。

经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

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82,391,477元。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

5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296,135,250.75元,2015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4,547,889.56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6,135,250.75

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州分

行1,400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1,000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万元的

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201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万元用

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

司90%的股权。2012年5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1,350万元,2013年5月公司支付

剩余投资款1,3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年6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

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6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014年2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

并,合并后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超募资金

22,650万元。该项目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183.42万元,2013年使用超募资金

1,615.73万元,2014年使用超募资金19,059.59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8.74

万元。其中2014年12月,超额使用募集资金208.74万元,并已于2015年1月16日

归还,截止本报告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

4、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6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

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2013年10

月17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

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

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签订《中信

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年,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8

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

容已于201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7、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1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内容

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同意,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将募投项目“制冰机项目”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合并

为“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

7

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募投资金60,650万元,自有资金6,850

万元)。“制冰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加上“压缩机产业园项目”

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压缩机(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0,65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3.52%。2014年9月,该项目已投产。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0,858.74万元。

2、变更原因

(1)公司产业升级、持续发展的需要

压缩机技术是制冷领域及空调领域的核心技术,从世界制冷及空调领域的

发展情况来看,掌握压缩机技术也就是占据了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制高点,有助

于公司实现技术升级。同时这也是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节能环保、

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思路。

(2)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压缩机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目前研制的压缩机,技

术较为先进,产品稳定性更强,更节能,用于公司现有制冰机系列产品中,能

够进一步促使公司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性能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公司在国内外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3)公司已具备进入压缩机领域的生产、技术和市场条件,急需形成生产

规模

公司与瑞典SRM公司技术合作开发的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

新型螺杆制冷压缩机组研发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出部分产品的开发和设计,

并形成样机,产品性能测试已完成,急需进行生产试制。2013年11月,公司购

买了意大利莱富康压缩机技术等相关资产,莱富康压缩机主要产品为半封闭式

螺杆压缩机和活塞压缩机,产品型号丰富,是世界知名的压缩机品牌,市场较

为成熟,急需投入生产。

通过“制冰机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压缩机(组)项目”,公司可以快

速完成现代化压缩机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压缩机的规模生产能力,进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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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优势。

(4)压缩机与制冰设备在设计、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共性

压缩机产品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上游产品,在生产组织上、工艺流

程上与目前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的生产具有共性。同时,公司于2012年9

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

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议案》,对“制冰机项目”的设备进

行了更新调整。更新调整后采用的新型号设备为机械装备制造的通用设备,其

适用性较强,添加部分专用设备和工装模具后即可使用于压缩机生产。

在人力、资金和场地等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公司只能优先选择更符合发行

人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压缩机产品进行发展,其应用领域更为广泛,市场潜力更

大,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规模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长乐工业用地紧张,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压缩机组产业园项

目”。但由于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土地征用、拆迁所需时间较长,审批手续较

为复杂,一直未能获取该地块的审批文件。同时,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地点福州

长乐市,经济发达,工业用地紧张,因此导致“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一直未

能投产,进度严重滞后。本次变更后,“压缩机(组)项目”可以利用公司现

有里仁工业区厂区顺利实施。

3、变更程序及相关披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

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相关披露详见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9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

专字(2016)00787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雪人股份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雪人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10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2,613.53 1,454.79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0,650 72,613.53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3.5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2)/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2) (1) 期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

是 38,000.00 0.00   是

建设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000.00 5,000.00 5,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2,600.00 100 - -- -

11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 106.47

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

是 22,650.00 60,650.00 -208.74 60,650.00 100 2014 年 9 月 -1,596.60 否 否

项目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63.53 1,663.53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27,950.00 65,950.00 1,454.79 67,613.53

合计 70,950.00 70,950.00 1,454.79 72,613.53

1、2014 年 2 月公司公告了《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通过与瑞典 SRM 公司的技术合作以及收购意大利莱富康

压缩机技术等相关资产,在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改造,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进行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

的生产。项目达产后年税后利润 20,611.44 万元。2014 年 4 月起其中部分生产线在调试过程中生产了部分产品并对外出售,2014 年 9 月正式投产。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现销售收入 14547.48 万元,实现效益-2620.7 万元,主要系压缩机产量未达规模。

2、2014 年 4 月,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该项目未有承诺效益,是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的技术支持。公司通过购置先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的研发、试验和检测设备、引进和培养高技术研发人才、有助于优化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

情况和原因

绩的增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分具体项目)

3、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

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因新能源公司未能如期取得相关资质,为开展业务,公

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雪人新能源为主体收购了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杭州龙华拥有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专业总承包资质,主要从事冰蓄

冷、变风量、水地源、空气源热泵等节能中央空调系统、中央热水系统、中央空调成套设备等项目的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安装。雪人新能源已

于 2013 年 6 月之后通过控股公司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相关业务。

2014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4 年 3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4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拟将“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制冷

况说明

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12

67,500 万元人民币,变更后总投资为 67,500 万元,利用募集资金 60,650 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投资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相关内

容已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1、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600 万元归还中信银

行福州分行 1,400 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1,000 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2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相关内容已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进行公告。

2、201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 90%的股权。2012 年 5 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 1,350 万元,

2013 年 5 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 1,350 万元。相关内容已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55,000 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相关内容

已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2014 年 2 月,该项目与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合并后项目名称变

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7,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该

项目 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2,183.42 万元,2013 年使用超募资金 1,615.73 万元,2014 年使用超募资金 19,059.59 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858.7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万元。,其中超过承诺超募资金投入金额 208.74 万元,已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归还,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22,650 万元。

进展情况 4、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5、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归还该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6、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6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长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 3.8%/年,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产品到期日 2014 年 10 月 8 日。2014 年 10 月 8 日该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内容已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进行公告。

13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但截止目前该地块尚未获得审批。变更后的“高效节能制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压缩机(组)项目”将在原“制冰系统基地”实施,即在长乐市里仁工业区实施。

更情况 7、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了必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的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 96,816,362.22 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专字

置换情况

(2011)511 号《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1、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流动资金 1,663.53 万元至超募资金账户。

资金情况

2、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201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向 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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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1,848.00 30,264.9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264.9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3)=(2)/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2) (1) 期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

否 29,000.00 29,000.00 9,417.11 9,417.11 32.47 2016 年 9 月 否

及配套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848.00 12,848.00 12,847.79 12,847.79 1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848.00 41,848.00 22,264.90 22,264.9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848.00 41,848.00 30,264.90 30,264.90

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 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 82,391,477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置换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5)00765 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资金情况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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