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31 日
拟出售资产以及相应负债审计报告
索 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2
财务报表 3-12
-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附注 4-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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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XYZH/2016DLA1028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轴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6 年 1 月 31 日瓦轴股份公司拟出售给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资产以及
相应负债之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
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本报告防伪标识号码为 1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瓦轴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瓦轴股份公司 2016 年 1 月 31 日拟出售资产
以及相应负债之情况。
四、 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是为瓦
轴股份公司向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相关资产以及相应负债而编制的。因此,
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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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以及相应负债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1月31日
项 目 附注
合计 瓦轴股份公司本部 瓦轴股份汽车分公司 子公司辽轴公司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四、1 340,032.57 200,000.00 140,032.57 -
其他应收款 四、2 17,000.00 17,000.00 -
存货 四、3 22,030,718.12 2,321,626.30 10,350,429.30 9,358,662.52
流动资产合计 22,387,750.69 2,521,626.30 10,507,461.87 9,358,662.5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四、4 68,960,044.27 44,903,928.55 23,572,872.87 483,242.85
在建工程 四、5 20,385,573.57 20,385,573.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345,617.84 65,289,502.12 23,572,872.87 483,242.85
资产总计 111,733,368.53 67,811,128.42 34,080,334.74 9,841,905.3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四、6 82,635,547.17 56,867,684.38 11,958,411.78 13,809,451.01
应付职工薪酬 四、7 60,241.00 - 60,241.00 -
其他应付款 四、8 22,281,735.42 21,940,011.12 341,724.30 -
流动负债合计 104,977,523.59 78,807,695.50 12,360,377.08 13,809,451.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 债 合 计 104,977,523.59 78,807,695.50 12,360,377.08 13,809,451.01
所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 6,755,844.94 -10,996,567.08 21,719,957.66 -3,967,545.64
股东权益合计 6,755,844.94 -10,996,567.08 21,719,957.66 -3,967,545.6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1,733,368.53 67,811,128.42 34,080,334.74 9,841,905.37
注: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
报表的组成部分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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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以及相应负债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基本情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经大连市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革委发【1996】64 号文批准,由瓦房店轴承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瓦轴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
产(及其相关负债)折价入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经国家证券委员会证发【1997】9 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票并上市交易。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本公司
会计上的股份制改组生效日(即本公司建账之日)确定为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大工商企法字
24239971-2。经营范围为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募集资金 40,658 万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3 亿元。
根据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的规定,本公司
以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送 2.2 股,将股本总额由 33,000 万股增加至 40,260 万股,共增加股本 7,260 万股,其中
瓦轴公司拥有的法人股由 20,000 万股增加至 24,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0.6%;瑞典 SKF
公司由 6,500 万股增加至 7,9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9.7%;社会公众股由 6,500 万股增加
至 7,9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9.7%。此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达到深交所《补充
通知》的规定。
本公司之母公司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
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采购部、投资证券部、经营管理部、人
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制造工程部、质量保证部、财务部、物流部等,子公司主要包括:
全资子公司瓦轴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轴公司)、大连瓦轴精密电机汽
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机)、瓦轴精密球面滚子轴承(瓦房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球面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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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属于轴承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各类轴承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注册地:辽宁省
瓦房店市北共济街 1 段 1 号,法定代表人:丛红,经营范围: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
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机械设备和房屋的租赁;轴承和相关机械设备及计量仪器、
仪表的检测。
二、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与瓦房店
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书》,本公司拟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资产评
估基准日,经过资产评估后,向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出售本公司与汽车分动
箱轴承业务相关的资产以及对应之负债,同时转移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人员。出售的资产主
要包括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存货等。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及拟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书》,本公司将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分布于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与汽车分动箱轴承业务相关的资产以及对应之负债的财
务情况,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独立编制了相关
财务报表。
三、 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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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以及相应负债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将单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
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关联方组合 按关联方划分组合
无风险组合 按交易对象信誉、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进
行归类组合
1)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1
1-2 年 5 5
2-3 年 20 20
3 年以上 50 50
2)采用其他方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关联方无力偿还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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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5.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
价,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各类原材料的存发比例分摊计入原材料成本与发
出成本,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为实际成本;在产品和产成品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
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按照收发比例分摊计入在产品或产成品成本,将计划成本调
整为实际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
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6.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2000 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
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
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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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年限
类别
序号 (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其中:建筑物 15 3 6.47
生产用房屋 30 3 3.23
非生产用房屋 35 3 2.77
2 机器设备 10-15 3、5 6.47~9.70
3 运输设备 6 3 16.17
4 电子设备
其中:电子计算机 4 3 24.25
通用测试仪器 7 3 13.86
专用电子设备 8 3 12.13
自动化控制设备 8 3 12.13
自动化控制仪表 8 3 12.13
5 其他设备
其中:工业窑 7 3 13.86
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 3 10.78
传导设备 15 3 6.47
非生产设备及器具 18 3 5.39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7. 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进行检查,
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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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付款项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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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40,032.57 100.00
合计 340,032.57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340,032.57 元,占预付款项
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00%。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2016 年 1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比例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 5,000.00 29.41 - - 5,000.00
无风险组合 12,000.00 70.59 - - 12,0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7,000.00 100.00 - - 17,000.00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6 年 1 月 31 日
押金 17,000.00
合计 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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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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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
款项性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年末余额合计 备年末
质
数的比例(%) 余额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押金 5,000.00 1至2年 29.41 -
瓦房店市天成运输有限公
押金 12,000.00 1年以内 70.59 -
司
合计 —— 17,000.00 —— 100.00 -
3. 存货及跌价准备
项目 2016 年 1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308,015.17 - 5,308,015.17
库存商品 14,087,852.84 2,778,956.33 11,308,896.51
自制半成品 4,959,927.67 - 4,959,927.67
低值易耗品 453,878.77 - 453,878.77
合计 24,809,674.45 2,778,956.33 22,030,718.12
4. 固定资产
项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2016 年 1 月 31 日
81,813,609.28 300,138.88 10,300.22 82,124,048.38
固定资产原值
2016 年 1 月 31 日
固定资产累计折 13,039,757.82 122,893.31 1,352.98 13,164,004.11
旧
2016 年 1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减值准 - - - -
备
2016 年 1 月 31 日
68,773,851.46 177,245.57 8,947.24 68,960,044.27
固定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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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在建工程
2016 年 1 月 31 日
项目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内圈滚道磨床 4,324,117.31 - 4,324,117.31
无心磨床 1,759,478.94 - 1,759,478.94
磨床 1,629,619.15 - 1,629,619.15
无心磨床 1,263,995.49 - 1,263,995.49
和 GMN 电主轴 1,049,602.80 - 1,049,602.80
圆柱轴承自动装配线 874,671.91 - 874,671.91
测振仪 清洗甩干机 涂油甩干机 外圈涂油
867,546.81 - 867,546.81
甩干机改造 整列台,L 型输送带
集中供水 747,984.86 - 747,984.86
数控差速卧轴双端面磨床及联线装置 742,735.04 - 742,735.04
汽车轴承分公司小圆柱轴承生产线联线改
694,304.27 - 694,304.27
造
双端面磨床 646,535.91 - 646,535.91
连线改造 604,625.08 - 604,625.08
线盘式滚子拆包上料机 523,076.92 - 523,076.92
数控差速卧轴双端面磨床及联线装置 489,355.13 - 489,355.13
无心磨床 488,825.48 - 488,825.48
其他 3,679,098.47 - 3,679,098.47
合计 20,385,573.57 - 20,385,573.57
6. 应付账款
项目 2016 年 1 月 31 日
货款 82,635,547.17
合计 82,635,547.17
7.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6年1月31日
11
项目 2016年1月31日
短期薪酬-住房公积金 60,241.00
合计 60,241.00
8. 其他应付款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以及相应负债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性质 2016 年 1 月 31 日
修理费 193,359.69
运费 11,100.00
取暖费 33,876.06
福利费 35,262.50
保险 60,241.00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21,947,896.17
合计 22,281,735.42
五、 其他事项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出售事项,尚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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