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 轴B:针对公司母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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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XYZH/2016DLA1028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以下简称瓦轴股份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瓦轴股份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分别占瓦轴股份

2015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96.11%、103.62%、31.93%。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瓦轴股份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本报告防伪标识号码为 2016S30060,欢迎登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lncpa.org.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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