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6-012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13:00 点在公司 8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广成先生主持。与会监事
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4534.8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09%;营
业成本 30,853.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93%;但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新业
务的持续性投入,导致报告期内负债比例显著提高,财务费用上升,对短期利润
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3.52 万元,比上年同
期下降 2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43.0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8.56%。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 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39,835,209.12 元,按母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 10%提取法定公积
金 5,105,264.71 元,减去 2015 年已分配 2014 年度利润 8,880,000.00 元,2015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 25,849,944.4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186,893,722.1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86,893,722.13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308,795,8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5 元(含税)的股利分红,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719,895.38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
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了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
应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余额不超过 6 亿元,且单次向银行申请或提用授信额度不
超过 1 亿元范围内(所获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
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
资租赁、并购贷款等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审批及代表公司签署与
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在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单次担
保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总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范围内对子公司及重要代理商提
供担保,审批及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是公正、客观、合法的。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
指定的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