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大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同大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1 号”文批准,山东同大海
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5,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等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910,913.54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87,230,913.54 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永字(2012)第 21003 号《验资报
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28,910,913.54
减:前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208,152,069.4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39,105,844.79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105,844.7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000,000.00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0.00
加: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2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83,384.6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36,383.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方式,分别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两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
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
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1607005129200128378 811,682.3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15-421001040015892 1,224,701.60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 2,036,383.97 -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同大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同大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同大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22,891.0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0.5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181.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 截止报告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可
达到预 期末累计实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报告期实 行性是否
定可使 现的效益 达到预
金、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发生重大
用状态 计效益
分变更) (2)/(1) 变化
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300 万平方米生态超纤 否 14,168 12,782 110.58 12,729.48 99.59% 2013 2495.35 3322.9 否 否
高仿真面料扩大生产规模 年 9 月 30
项目 日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动
1,551.81 1,551.81
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168 14,333.81 110.58 14,281.29 -- -- 2495.35 3322.9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3,800.00 8,9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800.00 8,900.00 -- -- -- --
合计 -- 14,168.00 14,333.81 3,910.58 23,181.2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取得超募资金 8,723.09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2012 年 7 月 2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1,7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使用进展情况 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2013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1,7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1,7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其中的 8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
剩余 12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到期前公司已按时足额归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6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1,2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原“300 万平方米生态超纤高仿
真面料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地点为昌邑市经济开发区同大工业园(昌国用(2008)第 680 号)所载地块占地约 31, 112. 50 平方米,2011 年山东省政府为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持公司发展,批准公司在上述地块周边新征地昌国用(2011)第 108 号和昌国用(2011)第 220 号两地块,由于新增土地同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形成整体土
地点变更情况
地,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300 万平方米生态超纤高仿真面料扩大生产规模项目”尚未建设的部分建筑物变更到新征地块上建设。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
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不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资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京永专字(2012)第 31065 号《关于山东
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并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
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29,935,409.3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完工并将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全票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5,518,101.31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元及募投项目待支付金额未来所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转出 1,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剩余资金由于企业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为避免不必要损失,该部分剩余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定期存单到
期后再行转出。2014 年 3 月 31 日,剩余 5,518,101.31 元资金已转出。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欧阳刚 韩 鹏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