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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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以直接送达、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 3:00 在公司第一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8 名,董事李红卫先生因另有要务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

副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参会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

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2、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1

议。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部分。

独立董事崔忠付先生、张阜生先生、夏新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3、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8,310.24 万元,同比增长 3.54%;

实现净利润 22,572.65 万元,同比增长 470.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2,192.81 万元,同比盈利增加 355.92%。

4、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

5、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

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6、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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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2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审

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及财务顾问出

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7、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22。

8、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77,530,273.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88 元(含税),共计 352,975,691.3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 323,431.25 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

核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6-028。

9、全体无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田俊

彦、张建国、李红卫、陈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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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

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10、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6-023;《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11、全体无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俊彦、张

建国、李红卫、陈雷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12、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雅致集

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

或终止实施后的剩余资金总额10,05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专

户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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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

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6 年度,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

子公司拟以担保、抵押或信用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88.7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6 年度,为配合做好向金融机构贷款及综合授信安排,在授

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过 75.2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关 于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6。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此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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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山集团”)及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山”)

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以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规定,南

山集团和上海南山承诺交易标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不低于 4 亿

元、4 亿元、5 亿元和 2.5 亿元。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度

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1243319-H05 号、安永

华 明 (2016) 审 字 第 61243319-H07 号 、 安 永 华 明 (2016) 审 字 第

61243319-H09 号),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72,994,629.67 元,大于承诺数人民币 4 亿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

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16、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费用为 173 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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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

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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