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张阜生)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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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姓名 股东大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张阜生 8 7 1 0 3 2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5年2月1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

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合

理性说明。

(二)2015年4月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

1

司2014年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对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三)2015年7月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如

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说明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

于放弃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六)201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对《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

2

(七)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

上 述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均 已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公司均与本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沟通,听取本人意见。

在此基础上,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发表了客观、公允的

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规

则要求,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议案严格履行了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制度,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等四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参

加6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聘请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议案,听取审

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工作,围绕

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情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15年度共

3

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

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 3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

司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等所涉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并提名了新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

真了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

判断。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

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

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sznhz@163.com

作为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

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张阜生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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