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5 年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应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姓名 股东大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夏新平 8 8 0 0 3 2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5年4月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
司2014年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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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预计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7月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如
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三)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说明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
于放弃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对《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
上 述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均 已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公司均与本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沟通,听取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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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发表了客观、公允的
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规
则要求,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关议案严格履行了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制度,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等四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5 年度
共召集、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
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1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
真了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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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
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
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E-mail:xinpingxia@mail.hust.edu.cn
作为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5 年
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夏新平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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