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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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5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

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

认为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

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15年2月10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议案》。

2、2015年4月9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关

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

3、2015年4月23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5年7月16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2015年8月27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6

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6、2015年10月28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15年12月3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8、2015年12月22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报告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依法运营,并不

2

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5 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

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

4、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

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担保行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

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8、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进行有效监督。

(二)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财务工作。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检查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

专此报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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