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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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

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完毕或终止实施后的剩余资金总额10,05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

额以专户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7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7,364.1 万股,每股发行价 1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23,864.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769.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开元信德

深验资字(2009)第 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

1

投资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成都赤晓科技有限公司 60 万 m2 集成房屋生产及配套租赁基地建设项目 34,020

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集成房屋建设项目 28,400

新建船舶舾装生产基地项目 15,0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560

合 计 79,980

二、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成都赤晓科技有限公司60

万m2集成房屋生产及配套租赁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新疆地区集成

房屋生产及配套租赁基地建设”及“江苏常熟华东箱式集成房屋生产

项目”,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9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8。

变更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备注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备注

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 武汉雅致集成房

限公司集成房屋建设 28,400 不变 屋有限公司集成 28,400 不变

项目 房屋建设项目

新建船舶舾装生产基 新建船舶舾装生

15,000 不变 15,000 不变

地项目 产基地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560 不变 2,560 不变

项目

成都赤晓科技有限公 新增项目,

江苏常熟华东箱

司 60 万 m2 集成房屋生 投资额含

34,020 变更 式集成房屋生产 25,200

产及配套租赁基地建 200 万元利

项目

设项目 息

新疆地区集成房

- 屋生产及配套租 9,020 新增项目

赁基地建设项目

2

2、公司2013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1)终止“新建船舶舾装生产

基地项目”,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之后将

其中9,800.00万元变更至“江苏常熟华东箱式集成房屋生产项目”,用

于该项目二期的实施;剩余5,200.00万元变更至“西安雅致集成房屋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将“新疆地区集成房屋生产及配套租赁基

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进行压缩,投资总规模由9,400.00万元(使用

募集资金9,020.00万元)压缩至4,300.00万元,其5,100.00万元变更至

“西安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扩大“江苏常熟华东

箱式集成房屋生产项目”投资规模,新增投资9,800.00万元(由变更

“新建船舶舾装生产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用于该项目

二期建设;同时,调整高、中、低档箱占比,调整后高档箱占20%、

中档箱占65%、低档箱占15%。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2月5日《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4。

变更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备注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备注

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 武汉雅致集成房

限公司集成房屋建设 28,400 不变 屋有限公司集成 28,400 不变

项目 房屋建设项目

新建船舶舾装生产基 新建船舶舾装生

15,000 终止 0 终止

地项目 产基地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

2,560 不变 2,560 不变

项目

江苏常熟华东箱式集 江苏常熟华东箱 新增项目二期;

成房屋生产项目 25,200 增资 式集成房屋生产 35,000 同时调整产品

项目 占比

新疆地区集成房屋生 新疆地区集成房

压缩

产及配套租赁基地建 9,020 屋生产及配套租 3,920 压缩规模

规模

设项目 赁基地建设项目

西安雅致集成房 新增项目;总投

-

屋生产基地建设 10,300 资 20,637,剩余

项目 由企业自筹

3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展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金 投资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额(万元) 进度

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集成房屋建

28,400 27,350.84 96.31%

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560 2,707.43 105.76%

江苏常熟华东箱式集成房屋生产项目 35,000 35,957.51 102.74%

新疆地区集成房屋生产及配套租赁基地

3,920 3,919.78 100.00%

建设项目

西安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300 5,653.67 54.89%

合 计 80,180.00 75,589.23 -

注:“江苏常熟华东箱式集成房屋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包含变更前项目产生

的利息200万元。

除“西安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外,公司其他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西安雅致集

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除租赁资产部分尚未投入完成外,其他投

入已基本完成。结合目前市场环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不再继续对该项目租赁资产部分进行投入,即公司拟终止实施“西

安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四、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安排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79,980万元(不含200万利息投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589.2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390.7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65.93万元,即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4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56.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或终止实施后的剩余资金总额

10,05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专户结算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五、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作出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5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

相应的披露义务;同意此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投证券认为: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西安雅致集成房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共计10,05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

额以专户结算金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

机构同意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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